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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梁警官案件始末
这两天,一位名叫梁彼得的美国华人警察的遭遇,引起了几乎全球华人的关注!其中,大量美国华人不仅纷纷上街游行,抗议美国司法待他不公;甚至还通过“微信朋友圈”,在呼吁远在中国的同胞也都为这位1987年出生于中国香港的年轻小伙发声……
那么,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故事最初发生在2014年11月的一个晚上。当时,刚加入纽约警队180天的梁警官和一位同样是新手的白人警官,正在当地一个犯罪多发地区的单元楼内,准备对该楼进行全楼搜查。而由于这栋单元楼内一片漆黑,为了安全起见,梁警官除了右手持有电筒外,左手还持有已经解除保险的手枪。
毕竟,该地区在过去短短1个月内,就已发生过2起凶杀案,2起抢劫案,以及4起枪击案,而且就在一周前还有警察在这里被歹徒射伤…而这些过往案例,也令梁警官极度紧张。
案发单元楼
结果,就当梁警官准备打开8楼的楼梯门时,7楼突然来了人,而他们发出的声音吓了梁警官一跳。于是在高度紧张之下,梁警官的枪走火了!而子弹在击中了楼道的墙壁后,又发生了诡异的反弹,结果直接射入了7楼那位刚进入楼道里的黑人小伙的身体,击穿了他的心脏…
被射中的黑人小伙
有美国媒体在评论这一意外发生过程时,称发生这种意外的几率,“几乎和中彩票一样困难!”
然而,恰恰是这样的霉运,降临在了梁警官和那位黑人小伙的身上。事后,那位“躺枪”的小伙不治身亡;而在现场一度因手枪击中了他人而彻底“崩溃”,甚至都不知道该怎么对伤者采取急救措施的梁警官,则被检方以“过失杀人”和“渎职”等罪名起诉…
之后,在经历了漫长的庭审后,这两天当地法院的陪审员给出了他们判决:认定梁警官有罪——可这一决定,却在宣布后瞬间就引起了美国华人的集体不满!
而华人们的不满,理由其实很简单:为什么当美国那么多蓄意枪杀黑人的白人警察都不会被起诉时,却唯独要判一名仅仅因为一个倒霉的意外,而不慎导致一名黑人小伙死亡的华裔警官有罪???
梁警官的母亲在发言
梁警官的母亲,一位在美国服装厂工作的华人女工,便在新闻发布会上声泪俱下地控诉着美国的司法不公,几度哽咽。她说,她的儿子一直立志想当一名除暴安良的警察,可如今他的遭遇却令全家人都感到寒心…
就连纽约警局的局长也站出来表示说,梁警官当时确实是枪支意外走火,那名黑人小伙的死也确实只是一场不幸的意外,梁警官不应背负“误杀”的罪名。
纽约警局局长
可为什么面对如此明显的意外情节,陪审团还是坚持要认定梁警官是“误杀”,要将他送入监狱,被关上最多15年呢?
有美国媒体分析说,这可能是因为近些年美国发生了太多的黑人被警察枪杀,警察却不用承担法律责任的案例,导致公众对此类事件严重不满,因此陪审团才对梁警官下了狠手……
确实,回顾过去这几年美国发生的警察枪击事件,任何“眼睛不瞎”的人都不难发现,众多蓄意向黑人开枪并导致对方死亡的警察,往往都能逃过法律的制裁。其中最经典的一起案件,莫过于2014年发生在美国弗格森市的那起枪击案:一位手无寸铁的黑人小伙被一位警官击毙,后者却成功逃过了起诉,结果此事彻底激怒了美国的非裔族群,在美国各地都爆发了大规模反种族歧视的游行,甚至一些地方还发生了严重的骚乱…
也正因为如此,当梁警官被陪审团定罪的消息宣布后,虽然华人们怒了,但是非裔族群却在欢呼,认为陪审团做出了正确的判决。
这位美国非裔社会活动家认为梁警官被定罪是正确的决定
但是,如果我们“不瞎”,也同样应该注意到一个更重要的细节,那就是这些往往能躲过法律制裁的警察,几乎都是“白人”!
“一个黄皮肤的亚洲面孔,却被拿来代表美国警察对黑人实施的暴力,这着实是一件既离奇又错误的事情…”——在美国赫芬顿邮报刊登的一篇评论中,美国加州大学黑斯廷斯法学院的院长Frank H. Wu教授就直白地指出,梁警官其实是替那些随意枪杀黑人却不用承担任何责任的白人警察背了锅,成了美国司法体制用来平复非裔族群怒火的替罪羊。
美国华裔法学教授Frank H.Wu认为梁警官是“替罪羊”
Wu教授还表示,在美国,一个人的种族确实会影响到司法的公正,而且这早已不是什么新闻,只不过美国的舆论往往更关注的是黑人的遭遇,却鲜有人关注华裔也在持续遭到的歧视。
他还讽刺地写到,美国社会曾经有过一个对华人充满歧视的俗语,名曰“a Chinaman’s chance”,直译过来就是“一个中国佬的机会”。而其意思则是“基本上没机会”,因为华人曾经在美国社会地位很低,很多事情都轮不到华人。而梁警官如今遭到的待遇,再次证明了这种歧视仍然存在…
不过,当多数华人都在为梁警官“鸣不平”时,也有一些华人在为陪审团做出的判决叫好。他们认为,警察肆意剥夺黑人生命的行为应该被阻止,不论那警察来自什么族群,也不论案情存在多少偶然因素。所以陪审团的裁决是公正的,并没有歧视梁警官。但他们同时也强调,这也就意味着今后美国法院也必须对白人警察做出类似的判决。
然而,这种观点虽然赢得了不少非裔群体的掌声,却在其他华人看来有些“装X”了。他们反驳说,在梁警官“摊上事”的2014年里,也有不少白人警官枪杀了黑人,可他们要么在之后的庭审里被判无罪,要么干脆没被起诉,唯独案情最“曲折”的梁警官被起诉了,然后还被定罪了……所以,这其中真的没有“双重标准”吗?
但不论双方谁更有“理”,目前令人颇感尴尬的一个情况是,由于这两批华人正在大打嘴仗,结果在一旁围观的一些美国媒体,也不失时机地打出了“华人警官被定罪,华人社区分裂”这样的标题,描述着华人群体内部这场对于我们华人自己来说早已“见怪不怪”的“内斗”……
当然,吵嘴必然是帮不了梁警官的。如果多数华人真想帮他洗脱罪名,那么真正有效的途径,还是提出上诉,并拿出有力的证据。
实际上,已经有围观此案的人士分析指出,导致梁警官身陷囹圄的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两位辩护律师的策略有问题。比如他们虽然宣称梁警官是紧张之下不慎导致枪支走火,可他们却没有准备好足够的证据证明这一说法;而控方则通过把手枪交给陪审团成员,让他们感受扣动扳机有多费力,成功瓦解了辩方的这一说辞,直接导致梁警官在陪审团成员那里留下了负面印象…
一位陪审团成员时候接受采访时表示,他不相信梁警官是紧张走火,因为要扣动手枪的扳机很费力
此外,从后续媒体报道来看,两位律师还曾在庭审期间多次强调说如果陪审团给梁警官定罪,会导致其他警察以后不敢再执法办案。然而这种说法似乎也起了很强的负面效果,有人就质问说,辩方律师这么说是觉得黑人的性命不值钱么?
这些“失误”,都是梁警官的辩护律师应该在上诉时所避免的。
最后,正如一些美国评论人士所指出的那样,不论梁警官上诉会否成功,美国纽约警察局都应该深刻检讨自己的问题。实际上,如果他们对于警员的枪支和急救培训稍微上点心,而不是糊弄、不是在急救考试时直接把答案给警员去填写,或许发生在梁警官和那位黑人小伙身上的悲剧,完全就可以避免了……
美国弗格森事件是怎么回事
弗格森是个小镇
2014年8月9日,美国密苏里州的弗格森18岁黑人学生迈克尔·布朗被警察击毙。布朗被枪杀在当地引发抗议活动,并演变成骚乱。
2014年8月16日密苏里州州长杰克逊宣布该镇实施宵禁。
2014年8月18日,美国总统奥巴马中断假期回到华盛顿,就骚乱事件与白宫高级顾问商议。杰克逊签署州长令,要求州警卫队进驻弗格森镇,同时解除了实施两日的宵禁措施。
2014年11月17日,美国密苏里州州长杰伊·尼克松在圣路易斯市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密苏里州进入为期30天的紧急状态,以防范因大陪审团近期将宣布是否起诉枪杀黑人的白人警察而可能出现的事态。
10月8日黑人枪杀白人新闻法律依据?求解啊
据新华社芝加哥10月9日电据美国媒体9日报道,一名黑人青年8日晚间在密苏里州圣路易斯市南部地区被一名白人警察开枪打死。事发后,当地数百名民众走上街头,抗议警察暴力行径。
警方负责人在9日清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涉案警察下班后前往私人保安公司从事第二份工作途中遇到4名男子,警察准备上前盘问时,4人拔腿便跑。警察追逐其中一人。被追男子掏出手枪向警察开了3枪。警察开枪还击,将这名男子打死。
美国黑人男子雅各布被白人警察开枪打伤你怎么看?
这位黑人被警察连开多枪,至今仍在抢救,据说有瘫痪的可能,但那是咎由自取!
因为在美国遇到警察盘查的时候,不要有任何动作和多话,手要放在警察视线内,并保持安全距离。而这位黑人显然没有做到,他还在自由行走,同时还拉开车门……这是他最致命的一个动作。不能因为你是黑人,就认为自己是弱势群体,可任性胡来。
视频显示……在他拉开车门之前,警察有用枪制止他的走动和口头警告等一系列动作。但这位黑人显然没有理会警察的多次警告,也不准备停下。直到他打开车门,警察为了自己的安全,只有开枪对他进行射杀。
这些美国警察的执法行为和动作很专业,没有什么不妥的地方。从执法者的角度看,警察的行为没有错。而站在国家公民的立场,警察的行为显然是极其不人道和极端自私。这样的悲剧在美国几乎天天都在上演,但那也是他们认可的社会制度属性所决定的。
马丁-路德-金的……我有一个梦想……五十多年过去了,到现在也仅仅只是个梦想。
这个事件我感觉事出反常必有妖。据说这个雅各布是重罪假释人员,那么他的行为必然是受限制的。既然如此,在警察尾随的情况下,如果发现他有异常行为,会发出警告:别动,举起手来。如果雅各布不听从指挥,警察是有权击毙他而不用负法律责任。我们知道美国国民是可以合法持枪的,在这种情况下,警察与嫌犯对峙,为了保障警察的安全,警察发出警告。嫌疑人必须保持不动,举起手来。否则,警察是可以射击的。
而这个雅各布作为非洲裔美国人,并且是假释人员,不可能不知道这个法律条文。如果他是知道这个条文的,那他为什么又不听指挥呢?背后是否有不可告人的目的?
另外作为警察,在近距离射击的情况下,为什么连开七枪,神奇的是居然七枪都没有把对方击毙。是警察枪法太臭?还是枪里是橡皮子弹?如果是神枪手,刻意发七枪而不
发布于 2022-07-05 22:08:56 回复
发布于 2022-07-06 01:15:0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