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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高风险地区
中高风险地区一般是指城市中疫情爆发的某个区,或者是市下辖的县或县级市,根据确诊或疑似患者的数量建立的隔离区域。
进行风险评估后分为三级风险区域,风险区域级别订立后防疫防控主管部门根据防疫防控级别,采取相应的管制措施。
中高风险地区要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服从管理,积极配合落实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居家隔离观察等措施,及时排除感染可能,自己放心,也保护他人。
中高风险地区的认定标准:
一、是地域,以街道、乡镇为基本单位。
二、是时间,最长潜伏期14天为一个单位。
三、是疫情,有多少病例,有没有发生聚集性疫情。
中风险地区是以县市区为单位,14天内有新增确诊病例,累计确诊病例不超过50例,或累计确诊病例超过50例,14天内未发生聚集性疫情为中风险地区。而高风险地区,是以县市区为单位,累计病例超过50例,14天内有聚集性疫情发生为高风险地区。
什么叫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
指被划定为中高风险地区的村/街道/社区/小区所在的那个县(市、区)。健康通行码分为红、黄、绿三种颜色,按规定,红码和黄码人员不能通行,且应按照疫情防控部门要求进行医学诊疗或观察;绿码人员体温正常的可予以通行。
中高风险地区的认定标准如下:
1、地域,以街道、乡镇为基本单位。
2、时间,最长潜伏期14天为一个单位。
3、疫情,有多少病例,有没有发生聚集性疫情。14天内有新增确诊病例,累计确诊病例不超过50例会被认定为中高风险地区。中风险区域采取的是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在低风险区域采取的措施基础上,做好医疗救治、疾控预防等物资、人员的准备,对于发现的疫情要精准确定隔离场所和管控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现传染病疫情或者接到传染病疫情报告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传染病疫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根据调查情况提出划定疫点、疫区的建议,对被污染的场所进行卫生处理,对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疫情控制方案。
(二)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对疫点、疫区进行卫生处理,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疫情控制方案,并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采取措施。
(三)指导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施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传染病疫情的处理。
确定中高风险地区的标准
【法律分析】:中高风险地区划定标准:14天内有新增确诊病例,累计确诊病例不超过50例,或累计确诊病例超过50例,14天内未发生聚集性疫情为中风险地区。持续14天无新增本土病例,中风险地区可调整为低风险地区。高风险地区的划定标准:累计病例超过50例,14天内有聚集性疫情发生。持续14天无新增本土病例,高风险地区降为中风险地区,接着再降为低风险地区,也就是说高风险地区降为低风险地区,至少要28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七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传染病监测、预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工作。医疗机构承担与医疗救治有关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承担城市社区、农村基层相应的传染病防治工作。
中高风险地区怎么界定
; 最近我们国家疫情四起,本轮疫情已经波及10个省市,情况令人担忧,为了更好地控制疫情,会将国内地区划分为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地区,那么 中高风险地区怎么界定?同市不同区算不算中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地区划分标准,感兴趣的小伙伴一起来看一下吧。
中高风险地区怎么界定
中高风险地区如何界定,官方是有明确规定的:14天内新增2起及以上本地聚集性疫情或新增超过5例本地确诊病例,为高风险地区;14天内新增1起本地聚集性疫情或新增2—5例本地确诊病例,为中风险地区。
至于低风险地区的认定,14天内无新增本地聚集性疫情,为低风险地区。同市不同区不算中风险地区,当地是什么地区并不影响其它的疫情等级。不过如果地级市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其它地方有可能施加限制。
以上就是中高风险地区怎么界定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怎么划分中高风险地区
根据当前疫情实际情况和发展态势,综合考虑新增和累计确诊病例数等因素,以县市区为单位,划分为低风险区、中风险区、高风险区。
1、高风险地区:累计病例超过50例,14天内有聚集性疫情发生。
2、中风险地:14天内有新增确诊病例,累计确诊病例不超过50例,或累计确诊病例超过50例,14天内未发生聚集性疫情。
3、低风险地区:无确诊病例或连续14天无新增确诊病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传染病防治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传染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的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和监督管理体系。
第六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
军队的传染病防治工作,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传染病监测、预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工作。
医疗机构承担与医疗救治有关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承担城市社区、农村基层相应的传染病防治工作。
发布于 2022-07-12 12:40:02 回复
发布于 2022-07-12 06:27:08 回复
发布于 2022-07-12 05:47:30 回复
发布于 2022-07-12 10:26:46 回复
发布于 2022-07-12 05:28:5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