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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黑人女性在旁边和声的那种唱法叫什么?
SOUL,灵魂乐,又称索尔乐。
什么是索尔(soul,又译"灵魂乐")音乐?一些著名的索尔音乐家是这样认识的:
奥蒂斯·雷丁(otis redding)说:"我不是布鲁斯歌手,也不是节奏布鲁斯歌手,而是索尔歌手。我们没有任何准备地走进录音棚,录下我们所唱的,这就是索尔。你怎么感觉就怎么唱。"
《美国流行音乐通史》是这样解释的:索尔是"你真正要从心里说出来的某种东西……某种你想到的,在你心里的,你看到的和你感觉到的实实在在的东西"。
阿撒·富兰克林(aretha franklin)说:"这是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索尔来自福音歌和布鲁斯。对我来说,索尔就是一种感觉,一种很深的感觉,它从我内心产生,我把它表现出来……正是这样一种感情,通过它,影响其他人。"
米尔特·杰克逊(milt jackson)说:"(索尔)是你不能从书本或研究中得来的一种表演。我的情况是,我相信,在教堂音乐中听到的和感觉到的东西……对我音乐生涯的影响是最有力的。"
我们可以从中看出,索尔强调内心感情的自由表现,而且与黑人宗教有关。因此,有位评论家作了以下归纳:"假如我们把节奏布鲁斯和福音歌的特点结合起来,允许音乐家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成分,表现他(她)心底的感情,显然,我们就可以接近于理解那个难以捉摸的名词'索尔'了。"
《美国流行音乐通史》中归纳得更为简练:"索尔是带有福音歌宗教热情的节奏布鲁斯"。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索尔是福音歌和节奏布鲁斯的结合,是福音歌这种宗教音乐形式世俗化、流行化的结果。
blue-eyed soul(灵魂乐)
灵魂乐指的是灵魂和rb音乐的演奏以及白人音乐家歌声的组合。它最初出现在60年代中期,righteous兄弟用打击乐唱着《失去爱的感觉》成为它出项的标志。整个60年代后期,灵魂乐开始颓废,象rascals,the box tops,mitch ryder,tony joe white和roy head乐队受到一系列的重创。70年代时,灵魂乐继续发展,如hall oates,rebert palmer,averge white band,boz scaggs,和david bowie等乐队的推进,使演奏风格更加现代化。
具有该风格的乐队/艺人名单:
culture club
david bowie
rod stewart
simply red
texas
福音歌
19世纪末,伴随着五旬节派教会(基督教派别之一,主要由社会低层人士组成)的兴起,福音歌(gospel)也随之诞生了。它与拉格泰姆、爵士乐差不多同时出现,不同的是它来自黑人教堂礼拜仪式,是礼拜仪式的组成部分,但也通过音乐会、广播和唱片等途径传播。
黑人宗教生活中还有一种歌曲叫"灵歌"(spiritual)。灵歌的产生比福音歌早,是19世纪初美国南方黑奴在白人赞美歌的影响下发展起来的。灵歌歌唱的题材大都与死亡、复活、解脱和希望有关。它的流传主要依靠口头传播,旋律、和声都比较简单,节奏中带有从黑人劳动歌曲中演变而来的很多切分,一般没有乐器伴奏,歌唱时常以拍手顿足等动作相配合。灵歌发展到后来,由于爵士乐的成分越来越大,慢慢地演变成了福音歌。
福音歌的歌词取自圣经或黑人生活体验,多黑人土语。按照某些牧师噢法,它叙述"福音真理",给人带来"好消息",因此才叫"福音歌"。演唱福音歌时,感情强烈,表现形式狂放自由,与白人演唱宗教歌曲时大不相同。因此有人说?quot;黑人的宗教不是通过静思去接近上帝的,而是经由肉体的舞蹈、宣泄的喊叫,在迷狂中达到忘我"。
福音歌的演唱形式众多,有独唱、合唱、重唱、齐唱等,大多速度较快,有很多复杂的切分节奏,很多声部之间的呼应,中间夹着呼喊、呻吟、恸哭、以及假声,并伴有拍手顿足等舞蹈动作,提供对位节奏(例41)。如:美国电影《修女也疯狂》中就运用了大量的福音歌作为影片的插曲。最早的福音歌少不了铃鼓伴奏,后来,不断有其他乐器如风琴、钢琴、吉他等加入进来。福音歌的结构,一般来说比较简单,有很多乐句的重复,但由于演唱时随着感情的驱使而自由发挥,使歌曲的旋律经常出现下滑式的华彩,而节奏变得更加复杂。
从1977年起,格莱美奖增设了传统福音歌和现代福音歌两项演唱奖。1983年又将它改为最佳福音歌曲演唱男声、女声和合唱三项大奖。显然,福音歌已经走出了教堂,它已不再是一种单纯的礼拜仪式了。因此,福音歌通过各种传播使其变得更加的流行,也因此使其走进了世俗的商业社会。这无形中预示了一个结果:索尔音乐正在逐渐地形成。所以说索尔音乐是福音歌世俗化、流行化的结果。
三、索尔歌手
1948年起,在大西洋唱片公司(atlantic)的推动下,逐渐出现了很多索尔歌曲和歌手,到60年代末,索尔已成为流行音乐中的一个重要品种,当时的代表人物有雷·查尔斯、威尔逊·皮克特(wilson )、阿撒·富兰克林、萨姆和戴夫(sam and dave)、乔·特克斯(joe tex)、奥蒂斯·雷丁(otis redding)、詹姆斯·布朗等。下面着重介绍三位最著名的索尔音乐家雷·查尔斯、阿撒·富兰克林和詹姆斯·布朗。
雷·查尔斯(ray charles)
雷·查尔斯,生于1930年,是一位早期的索尔演唱家。他6岁时因患青光眼而双目失明,在此之前已开始学习钢琴,后来成为钢琴家和歌手。当他谈起早年在教堂受到的影响时说:"每个星期日都去教堂,所以很自然,我的周围都是教堂音乐。传教士宣讲几行,教堂全体人员就会唱出他所说的,这完全是即兴地插入;在雷·查尔斯的早期录音里,他把世俗的歌词即兴插入他所熟悉的福音歌里,常常也结合一些爵士乐和布鲁斯的成份。
到了60年代初,这种世俗与宗教相结合、感情色彩浓烈的黑人音乐有时也被称作"放克"(funk),与此同时"索尔"这个名词也越来越多地得到使用,其含义与"放克"几近相同。("放克"是将福音歌的特点与非洲音乐复杂的复合节奏相结合。它的特点是在一二个和弦的基础上即兴演奏引子似的片段,不断重复,延长时间,并具有强烈的切分节奏;它的速度通常适于舞蹈。)比起福音歌来,索尔(或放克)的拍子变得更为强劲,乐队里增加了电声乐器,总的曲式框架更加固定。但是索尔歌手始终保持福音歌表现上的充分自由:自由的音高、音色、节奏和结构。
阿撒·富兰克林(aretha franklin)
阿撒·富兰克林,1942年生于孟菲斯,两岁时随家移居底特律。她的父亲是牧师,母亲是福音歌歌手。富兰克林从小在教堂环境中长大,8岁起在教堂唱歌。60年代初,她演唱了6年的波普歌曲,录了4张专辑,但成绩不佳。大西洋唱片公司的制作人杰瑞·韦克斯勒(jerry wexler)早就发现富兰克林有福音歌的根基,应该朝索尔方向发展。因此,1967年,当阿撒·富兰克林与哥伦比亚唱片公司(前签约公司)合同期满时,韦克斯勒立即让她与大西洋唱片公司签约。阿撒·富兰克林长期积累的福音歌演唱才能马上得到了体现。
如果说,大西洋公司已成为索尔音乐的代理标记的话,那么,阿撒·富兰克林就是这标记上第一颗璀璨的明星。大部分索尔演唱家的主要听众仍是黑人,也许偶尔会进入白人市场。阿撒·富兰克林则不同,她没有改变索尔的特色,却在黑人和白人中都拥有大量听众。阿撒·富兰克林的音域很宽,常常可以充满激情地从很低的女低音快速转向喊叫式福音歌女高音。不管她演唱什么歌曲,传统的民歌、还是百老汇作曲家的作品,都会打上她自己的烙印。
詹姆斯·布朗(james brown)
就像阿撒·富兰克林是索尔女歌手的代表一样,詹姆斯·布朗是索尔男歌手的代表,但是两人的风格并不一样。阿撒·富兰克林精确地控制自己的音高和音色,她的声音清楚而有力。詹姆斯·布朗的声音也很有力度,但却是粗厉的、喊叫的、直不愣登的。
詹姆斯·布朗,1933年生于佐治亚州的奥古斯塔。他于50年代中期成立福音歌小组,取名"顶好的火焰"(famous flames),与"国王"(king)唱片公司签约。60年代初,詹姆斯·布朗带领由40人组成的"詹姆斯·布朗歌舞队"在全国巡回演出。正是此期间,他发展了独特的表演个性。他的歌唱总是用尽全力,结合喘气、呼叫、呜咽等,成了演艺界出名的"最卖力的人"。表演结束时,他脸上流着汗,双膝弯曲,好像就要晕倒在台上一样。这时,有人上来扶他下场,而他又会转回来,拼着命不顾一切地继续演唱。几次来回,使观众也陷入疯狂的激动之中。他的舞蹈也很有名,影响了从迈克尔·贾格尔("滚石"乐队主唱)到迈克尔·杰克逊(michael jackson)等很多人的表演。也有人说:"詹姆斯·布朗在现场演出中的古怪行为和舞蹈场面,成了他艺术的主要部分。"
60年代中期,詹姆斯·布朗的演唱变得更加原始、粗犷,强调"呼喊",而音乐却变得十分简单,常常在二三个和弦的衬托下,依靠即兴重复音型,即所谓"连复"手法,使情绪热烈和激动起来。1967年是詹姆斯·布朗的鼎盛之年,估计有300万观众出席他的音乐会,卖出唱片5000万张。1967-1972年期间,他的大部分作品都在节奏布鲁斯排行榜上列为第一。他成了有世界影响的黑人象征。到了70年代中期,流行乐坛的风格变了,很多黑人跳起了迪斯科。从那以后,詹姆斯·布朗的成绩一直都处于"平淡"状态。
四、摩城音乐
50年代中期,随着摇滚乐的出现,流行音乐似乎有了一个统一的市场,尽管社会的其他方面,如种族隔离仍很严重。可是,到了60年代,当社会正朝着消除种族隔离努力的时候,音乐产业反而退回到了隔离状态。
60年代初,青少年的偶像,如冲浪音乐、民谣摇滚、"披头士"等等,都是白人。而索尔基本上只在黑人市场流行。索尔歌手很少有白人,大部分都在黑人俱乐部或城市的贫民区演出,他们演唱得最好的歌曲,都只能在节奏布鲁斯的排行榜上获得名次,只是偶尔有所突破。这时,有一家唱片公司想方设法把带有索尔倾向的黑人音乐与波普相结合,打入白人市场,使它不仅在节奏布鲁斯,也在波普排行榜上有名。这家唱片公司叫做"摩城"(motown),它取得了极大的成功,摩城也因此成了流行音乐中一种风格的代表。
摩城的索尔音乐与真正的索尔音乐相比,根基是相同的:都是福音歌和节奏布鲁斯。但是,由于摩城的索尔吸收了波普的成分,一方面,固然使它的听众更广泛,商业上取得了更大的成功;另一方面,也可以说已经不是真正的索尔了。
它与真正的索尔区别在于:它不是一种即兴的艺术,没有自由发挥的余地(这也许正是原来福音歌和索尔的生命力之所在),索尔音乐那种原始的、自然状态的表现在摩城的声音中已经找不到了。相反,它已经过修饰、加工,是专业化的,无论是歌声还是乐队都是预先精确地设计好的。尽管如此,它在商业上却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所以说摩城音乐(motown music)是索尔音乐商业化以后的产物。
摩城的创立者是唱片制作人兼歌曲作家巴瑞·戈迪(berry gordy,1929年出生)。戈迪年轻时曾在他的家乡底特律办过唱片公司,发行爵士乐,但没成功。1960年,他借款700元,在同一城市建起了"摩城"唱片公司。
摩城(motown)这个词是从底特律的别称"摩托城"(motor town,或译"汽车城")而来的。戈迪依靠自己的音乐直觉和经营思维以及以往的经验,已经懂得如何才能取得成功。果然,不到十年时间,摩城推出了很多"流行索尔"热门歌曲和一批杰出的歌手和乐队。它本身也从小小的规模发展成美国由黑人拥有和经营的最大的唱片公司,以致它的唱片销量在60年代超过美国任何一家公司。
戈迪的成功首先在于依靠有才能的音乐家。摩城的歌手很少自己作曲,戈迪聘用为摩城作曲并制作唱片的先后有斯莫基·罗宾逊(smokey robinson)、诺曼·惠特菲尔德(norman whitfield)、多齐尔(lamont dozier)和霍兰兄弟(eddie holland and brian holland)等。在他们的精心制作下,成功地推出了一批歌手和演唱组。他们有斯莫基·罗宾逊领导的"奇迹"(miracles)演唱组、女歌手玛丽·韦尔斯(mary wells)、男声五重唱组"诱惑"(temptations)、男歌手马文·盖伊(marvin gaye)、女声五重唱组"奇妙"(marvelettes)、男声四重唱组"四顶尖"(four tops)、"戴安娜·罗斯与至高无上"(diana ross and the supremes)演唱组等。
戈迪的成功还在于他的经营方式。他按照固定的音乐风格对摩城的产品进行严格控制。摩城的歌曲具有比较复杂的乐曲编配技术;使用包括弦乐在内的乐队伴奏;歌词很少双关语或黑人用语,避免任何重大的或有争议的题材,主要叙述青少年浪漫故事(1968年以后有所突破)。
摩城于1971年离开底特律,搬到洛杉矶(日落大道),它以继续推出"杰克逊五兄弟"(jackson five)、"舰队司令"(the commodores)、史蒂维·旺德和戴安娜·罗斯等明星的作品而取得成功。但是,戈迪的严格控制使很多人受不了而离开了摩城。1988年,摩城终于卖给了mca音乐公司。
通过与摩城签约取得成功的歌手与团体除了上面提到的以外,还有女声三重唱组"马撒和范德拉斯"(martha and the vandellas)、特雷尔(tammi terrell)、小沃特(jr water)等。下面重点介绍戴安娜·罗斯和史蒂维·旺德。
戴安娜·罗斯(diana ross)
戴安娜·罗斯,1944年出生于密西根州底特律,从小在教堂唱歌。中学时与两个朋友一起组成女声三重唱?quot;最优"(primettes),毕业后与摩城签约。开始,她们只是作为韦尔斯、马文·盖伊等人的伴唱,后来改名"至高无上"(supremes),才独立录制唱片。
戴安娜·罗斯的嗓子清澈、委婉,很适合"至高无上"所表现的青少年爱情的主题。因此,她的声音有"甜美的索尔"之称。1965年,"至高无上"在国内外巡回演出,有时出场费可高达10万美元。随着戴安娜·罗斯的独唱表演越来越突出,在戈迪鼓励下,戴安娜·罗斯于1969年离开"至高无上",开始独唱生涯,第二年获格莱美最佳女歌手奖。1971年主演电视剧《戴安娜》(diana),1972年拍摄她第一部影片《女人演唱布鲁斯》,扮演主角--美国历史上著名的爵士歌手比利·霍利迪。70年代,她还发表了两张专辑《戴安娜·罗斯》(1976)和《戴安娜》(1980)。一系列的成功使罗斯成为流行音乐领域中的一位超级明星。1981年,她与莱昂内尔·里奇(lionel richie)一起演唱的《无尽的爱》(endless love,同名电影主题歌),在波普排行榜夺冠达9周之久。同年,她离开摩城,改与美国广播唱片公司(rca)签约。
史蒂维·旺德(stevie wonder)
1950年,史蒂维·旺德出生于密西根州萨吉诺,原名莫里斯(steveland morris),先天失明。不久,随家迁往底特律,并在当地教堂唱歌,10岁时,通过"奇迹"成员介绍,来到摩城试唱。他能唱歌、弹琴、打鼓,录音棚里能找到的乐器他几乎都能演奏。戈迪对他的才华大为赞赏立即与他签约,并替他改名为小旺德(little stevie wonder)。他的第四首单曲《指尖,第二部分》(fingertips,part2根据一次现场演出的第二部分录音而成)于1963年获波普排行榜冠军。
《指尖》传达出盲人通过指尖的触摸对生活的感受,是一首强烈的、具有福音歌特点的歌曲,"12岁的天才"(当时大家这么称呼他)独唱和自吹口琴,与有力的背景乐队相结合,给很多人留下了深刻印象。
60年代,史蒂维·旺德有16首作品进入"最佳40",这里有地道的索尔歌曲,也有白人摇滚歌曲的翻唱版。70年代,他的童腔已经消失,他继续扩展自己的音乐知识和理论,注重作品的创作技术,特别是和声的运用。
此后,史蒂维·旺德发表了一系列具有自己风格的专辑,并都由他独立制作。为了摆脱摩城的控制,他于1971年建立了自己的录音公司,并与戈迪达成协议,摩城负责发行,对半分利,在艺术上史蒂维·旺德自己说了算,这在摩城是没有先例的。
在1972年的《(盲人用)书刊录音唱片》(talking book)中,有两首歌曲获排行榜第一,一首是《迷信》(superstition),把索尔与迷幻摇滚两种风格相结合。另一首是《你是我生命中的阳光》(you are the sunshine of my love,例42)略带爵士摇滚的特点。专辑《内心听觉》(innervisions,1973)及其他一些歌曲的歌词具有更多的社会意义。
到了80年代,史蒂维·旺德风华不减当年。他为电影《红衣女郎》(the lady in red,1984)创作的歌曲《电话诉哀情》(i just called to say i love you),不仅获排行榜第一,而且还获奥斯卡最佳电影插曲奖。从1974-1984年间,史蒂维·旺德共获得15项格莱美大奖,创美国流行乐坛最高纪录。
五、其他索尔音乐
70年代,索尔音乐继续得到发展,它像70年代整个流行音乐一样,也呈现出了复杂多样的局面。除了前面已提到的歌手、团体以及后面将会提到的迈尔克·杰克逊之外,还有"斯莱和斯通一家"的"迷幻索尔";"大地、风和火"继续摩城风格但变得更复杂些的索尔音乐以及英国逐渐兴起的"蓝眼睛索尔"(blue-eyed soul)。
"斯莱和斯通一家"(sly the family stone)乐队
斯莱·斯通(sly stone),1944年出生于达拉斯,从小在教堂唱福音歌。不久随家迁往旧金山海湾地区,大学时学了三年小号、音乐理论和作曲。1967年,他效仿海湾地区的嬉皮士社团,组织了一个包括黑、白两个人种,有男有女的乐?quot;斯莱和斯通一家"(sly the family stone),共7个人,其中有斯莱的妹妹和弟弟。斯莱自己唱歌、演奏吉他和键盘乐器。
"斯莱和斯通一家"在摇滚舞曲的节拍和低音线条的基础上结合了管乐、迷幻摇滚中常用的那种比较松弛的吉他演奏,以及与吸毒有关的歌词,成了第一个表演所谓"迷幻索尔"的乐队。他们演唱时,经常由两人或三人主唱,两个明显不同的男声部与一个女声部并置在一起,产生一种独特的和声效果。
"大地、风和火"(earth,wind and fire)乐队
从音乐上看,"大地、风和?quot;是70年代最好的黑人乐队之一。它是由怀特(maurice white,1941年出生于孟菲斯)于1970年在洛杉矶成立的,乐队阵容宠大,经常有八九个人。"大地、风和火"的音乐结合了复杂的爵士和声和有力的放克节奏,所以后来也被称作"爵士放克"。
在他们70年代的几张专辑中(如《感激》gratitude 1975,《精神》 spirit 1976等)可以看到乐队的风格逐渐走向成熟。平稳的演唱,几个声部的完美结合,经常使用假声;节奏是摇滚乐式的,但比一般摇滚乐更丰富,鼓、贝司、节奏吉他和键盘乐器之间密切配合就像是一个完整的爵士乐队;管乐演奏节奏复杂、风格多样,有索尔式的简短呼应和自由表现,也有爵士乐式的即兴独白。80年代,"大地、风和火"的重要专辑有《升起》(raise,1981)、《有力的光》(powerlight,1982)等。
乔·库克(joe cocker)
乔·库克,1944年5月出生于英国的谢菲尔德,是英国"蓝眼睛索尔"的代表人物。库克于12岁时踏上舞台,曾加入哥哥的乐队任鼓手和口琴演奏。由于受摇滚乐、布鲁斯及雷·查尔斯等人的影响,库克的演唱树立了独具特色的风格。
乔·库克曾当过加油工,还干过杂志发行社的包装活。1969年,他的首张专辑《有我朋友的一点帮助》(with a little help from my friends)使其获得了成功,同名标题曲一举获得英国排行榜冠军。1969年,他的第二张专辑为其赢得了更多的荣誉,一首《戴尔塔女士》(delta lady)更是受到了大众的喜爱。同年,库克举行了全美巡回演出。此后两年,由于演出、录音的极度劳累和麻醉剂上瘾,使他暂时离开了舞台,直到1972年再次复出。1982年,专辑《谢菲尔德的钢铁》(sheffield steel)集索尔、摇滚、叙事歌曲等风格于一体,是库克最有代表性的专辑之一。
范·莫里森(van morrison)
范·莫里森,1945年8月31日出生于爱尔兰的贝尔法斯特,是英国索尔的代表人物之一。但是,范·莫里森的音乐风格涉及面甚广,布鲁斯、爵士、乡村、民谣以及索尔音乐无一不在他的作品中流露出来,索尔只是他音乐风格中的一部分。
由于受到父母的影响(母亲曾是一名爵士歌手),很小就对布鲁斯和爵士乐产生了浓厚的兴趣,15岁时离开学校开始从事音乐工作。1963年组织了"他们"(them)乐队,并出版了两张专辑。1969年,他在"华纳兄弟"(warner brothers)公司推出了第一张个人专辑《星际星期》(astral weeks)。随后,于1970年推出的《月宫舞》(moondance)是他的一张重要专辑,他把节奏布鲁斯和爵士乐有机地结合到了一起。1980年,专辑《普通一员》(common one)带有浓烈的乡村浪漫主义情调。从1990年以后,莫里森几乎每年出版一张专辑。1995年出版了第22张个人专辑《像这样的日子》(days like this)。1996年录制了一张向爵士钢琴家本·西德兰(ben sidran)和阿利森(allison)致敬的专辑《莫西·阿利森之歌:告诉我点什么》(songs of mose allison:tell me something)是一张典型的爵士唱片。
范·莫里森从60年代起一直活跃于乐坛至今,被认为是英国流行乐坛最引人注目的歌手及作曲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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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的那个 黑人哥 是谁啊??
陈建州(威妥玛拼音:Chien-Chou Chen,1977年5月2日-),台湾男艺人,基督徒,高雄县人,为台湾啤酒篮球队副领队及行销总监,曾为篮球国手及职业篮球运动员。在21岁时被选为篮球国手,加入中华台北男篮队,成为当年最年轻的篮球国手,翌年参加新加坡职业篮球比赛时,因十字韧带两度断裂,被迫放弃球员生涯,进入演艺圈。陈建州为「金星娱乐」经纪人公司旗下艺人,俗称「伟忠帮」。因主持《TV三贱客》、《TV搜查线》而知名度大增,其後曾主持《娱乐百分百》、《我爱黑涩会》等知名度高的节目,现偏向主持选秀性质节目,在中国大陆亦有主持节目。目前为饥饿三十、世界展望会等公益活动募款和代言。陈建州因为皮肤黝黑的关系而拥有小黑、黑哥、黑人或Blackie的绰号。身高190公分。
如何练出黑人一样的嗓音?
黑人关键天生声带跟亚洲人不一样。最高得票回答有些地方不敢苟同,比如说好声音的金润吉吧,在自然声区几乎可以完全模仿黑人嗓音,可到了c2以上只能勉强靠边缘振动而已。反观美国偶像,我记得连续两季(第九季和第十季)的黑人diva(貌似一个叫jacob一个叫joshua),他们到了超自然声区完全靠的是声带的力量而不是靠边缘振动进行歌唱(对比It's a man's world,joshua和金润吉的When a man loves a woman,或者金润吉和michael bolton原版比较),所以高音的力度可谓是天壤之别。(不过我对金润吉的了解仅停留在好声音的几首歌,他翻唱的she's gone到了e3也基本上假声关闭了,跟唱戏似的。没有黑他的意思,只是做个比较。他还是很nb的)
说JT会唱黑人歌曲我觉得就是个笑话,justin timberlake人缘好,捧得人多,你说他唱的多好,我只能呵呵了。至于CA。。。她唱歌毁嗓子是出了名的。
不过这两个我都喜欢,JT的才华也是有目共睹。但客观说他们论唱功拿不上台面。太多人不懂声乐理论跟风捧。。。。
首先说说嗓音特点。黑人的声带天生就是又粗又长,声道空间也大,假声带(声带边缘)较宽,泛音较广。所以听上去的感觉是:结实,粗/宽。
同时做到这两点不容易的,比如说你可以抽烟喝酒把嗓子弄哑(烟酒嗓,典型代表陈奕迅),听上去就宽了,但是声音的张力就失去了。而很多人声音很结实,却很尖很亮。比如说金润吉,他的声带边缘很好,假声浑厚,但可惜声带不够粗,所以到他唱到最高的时候(前面提到的两首歌)声音感觉是从上面而不是下面出来的,这就是因为发声的时候以假声为主了。信乐团也是假声带牛逼的典范。另一种就是萧敬腾,假声带(声带边缘)不是很出众但是声带很粗壮。
在这里可以把声带想象成吉他的琴弦。吉他六根弦,越来越粗,声音听上去也越来越粗。我曾经看到一个黑人女酒保唱到男生的G(大概是张学友的最低音高一两个音)。所以声带这个真是天生的差距。
模仿音色是容易的,模仿声带的能力却很难。这就是为什么有人拥有黑人的嗓音,却没法唱到黑人的高度。比如说很多人能在自然声区模仿林志炫,但是一到a或者降b就露馅了。这里说的“能力”就是控制声带的能力(想象弹吉他的时候按品的动作),因为每个人控制声带的能力不一样,所以到超自然声区,当发生本身已经很困难(无法自然发声)的时候,真正的差别就出现了。
一般高音发声有缩短变薄和边缘振动两种。前者出现的声音特点是结实有力,有弹性,后者的特点是声音柔美。一般也把第一种叫真声,第二种叫半假声。当因为声带缩短到极限无法再缩短的时候(通常是因为肌肉能力和声带张力的问题),会转为边缘振动。为什么不叫假声。。。因为假声会有“bridge”,也就是当你一个音一个音网上唱的时候会有一个点连接不上,而半假不会出现这个情况。可以参照张雨生的“月琴”。
而因为在超自然声区进行真声发音需要强大的肌肉能力和体力。按说白人的声带其实比黄种人强不了多少,但人家唱起摇滚来一套一套的(经常在酒吧听白人路人唱犹大教徒和铁娘子)。因为肌肉水平不同。中国男歌手有人很高,但是你让他们快速咬字,就很难了(有兴趣的搜搜铁娘子的hallowed be thy name,超自然声区高速咬字的典范)。杨培安算一个,但是你让林志炫林俊杰曹格萧敬腾这种唱功牛逼的来唱,基本上都不行。但也不是没有缺点,因为唱出同一个音真声比半假消耗的体力多的多,如果气息不到位容易伤声带,还有就是声音的灵巧性不足(所以传统花腔女高音发生方式以假音为主)。林半仙曾经说他唱celine dion的I surrender唱了三十年。刚开始像吞着水在唱,后来咬字慢慢越来越好。当然他现在b还是没法咬清楚,毕竟他声带能力放在那里。这里就说明了真声和半假的一个重要区别:半假咬字比真声咬字困难得多的多的多。毕竟半假靠的是气息,vitas是能唱到e3,但是你让他咬字试试。我个人觉得半假咬字解决的比较好的是中国戏曲,京剧,甚至郭德纲都可以在e2上咬得很清楚。但是用在流行歌曲上。。。真心怪怪的。黄绮珊录音室版本的“只有你”,最后反高的地方用的是戏曲咬字的方法半假唱上去的,可惜现场都是全假。(”痴迷“的”痴“)
这里添一句摇滚。虽然偶尔会出现铁娘子这种怪兽级的乐队,但大部分的摇滚乐队(中国人比较熟悉的ACDC,stealheart,灵云,雷神之锤之类)都还是边缘振动,或者说半假声为主。很多人误以为半假声就是林志炫那种声音,出不了结实的声音。这是种误解,因为只要声带的对抗足够大,声音都是结实的。林志炫唱死了都要爱,也有几句是结实的。但是他声带能力不行,没法整首唱下来。唯一没法结实的是纯假,因为声带根本没有张紧。半假虽然结实,但是因为振动靠的是声带边缘,音质和弹性还是跟真声有区别的。半假的音质相对亮、空一些;真声的声音沙一些。萧敬腾就是纯真声唱高音(除非怪叫)。具体怎么区分。。。我只能说半假的声音感觉是从“上面”出来的,真声的感觉是从“下面”出来的。经常听黑人唱到e2以上的时候有一种”破“的效果,会出现两个声音,这就是因为采用了封声道,但因为张力过大导致声带中心和边缘同时发声的现象。如果你听到声音的质地感比较重,那么说明歌者真声成分多。如果共鸣感比较重,那么歌者假声成分多。(再次对比jashua和金同学)
黑人因为天赋异秉,加上教育氛围的原因(他们喜欢送小孩子去教堂,所以很多人从很小就唱soul,声带能力很强),基本上是声乐怪兽。
至于模仿黑人。。。普遍认为黑人唱法是把位置放低,有种说法叫“喉下关闭”。但我认为效果其实并不好,因为中国人不具备那种声带特质,出来的声音反而闷闷的(因为要“封”)。除非你真的天赋异秉,比如说韩国的朴完奎,能唱出那种效果。普通人还是主张量体裁衣,你是小嗓就唱唱抒情歌曲,一位追求特定嗓音搞不好弄巧成拙伤声带。说句题外话,如果你不是靠唱歌吃饭的,没必要钻研太深。就算你是专业的,这行也不是靠唱功说话的。创作能力、制作团队、学会做人比唱功重要的多的多。看看那英和黄绮珊,当年差不多的,可一个当歌坛一姐十多年一个混了十多年才出头,重要的真心不是唱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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