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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危险作业侵权如何承担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高度危险作业包括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这些作业都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性。《侵权法》规定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高度危险作业侵权适用的是无过错归责原则,被侵权人只要能证明损害是由于高度危险作业所导致,不论高度危险设施是否符合相关标准、施工是否遵守作业操作规定,相关责任人都应该承担侵权责任。《侵权法》具体规定了几种不同高危作业的责任主体和免责事由: 1、民用核设施发生核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其责任主体是民用核设施的经营者,免责事由是其能够证明损害是因战争等情形或者受害人故意造成的。 2、民用航空器造成他人损害的,其责任主体是民用航空器的经营者。免责事由是其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 3、占有或者使用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责任主体是占有人或者使用人。免责事由是其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如果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占有人或者使用人的责任。 4、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责任主体是从事以上活动的经营者。免责事由是其能够证明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如果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 5、遗失、抛弃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责任主体是危险物的所有人。如果所有人将高度危险物交由他人管理的,那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有过错的,与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6、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非法占有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不能证明对防止他人非法占有尽到高度注意义务的,与非法占有人承担连带责任。
高风险作业最长可申请几天?
这种情况要看你从事的工种是什么样的?如果你的高危职业属于性命攸关的。那么很可能会无限长期申请。
一高风险作业管理规定
(1)为认真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依据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及《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依法做好对重大危险源(含特殊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坚决杜绝重大事故,减少和控制一般事故的发生。
(2)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火灾、爆炸、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以及对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生产施工作业类别、设备、设施、场所等;长期或临时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二用工风险有哪些
(1)招聘时的风险 在招聘这个环节,忽略了招聘中的禁止性条款,将会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禁止性条款:禁止使用童工、禁止就业歧视、禁止就业担保和收取财物、禁止泄漏员工资料等。 这些禁止条款,如果企业在招聘中违反了,将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
(2)入职时的风险 用人单位在录用员工之前,对员工的录用资格要审查一遍,如果不审查,会带来双重劳动关系纠纷、竞业限制纠纷等。 关于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不给员工签劳动合同或者延迟签订劳动合同,在签劳动合同时,劳动合同某些条款漏掉了,这些都会带来法律风险,一定要多加注意。
高风险作业票要提前几天报批审核
高风险作业票要至少提前一天报批审核
规定各部门对施工可能存在的环境,情况进行分析,如果涉及到高风险作业比如高空作业,动火作业,密闭空间作业,受限制区域作业的,需提前一天提出施工申请。各部门经理需要确认相关施工内容,包括现场协助人员,供应商,施工地。
高风险作业是指在特定的条件下,受地理环境、工艺及其它有 害因素的限制,具有较高安全风险的作业,操作时稍有疏忽,就可能 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因此,高危作业必须建立严格的管理
需要政府部门审批的危险作业有哪些?有哪些相关的法律法规?都都涉及到哪些政府部门?
危险性作业指高处作业(2米以上)、爆破作业、吊装作业、密闭容器内作业、带电或高压范围内的作业、临时动火作业及其他危险性较大的作业。这些需要安监部门批准。
涉及港口的危险作业,如:危险货物港口装卸作业申报审批工作由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批准。
相关法律法规有:职业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等,可以到相关部委网站上查询。
发布于 2022-07-16 20:57:06 回复
发布于 2022-07-17 00:21:27 回复
发布于 2022-07-16 20:09:31 回复
发布于 2022-07-17 04:15:16 回复
发布于 2022-07-17 04:37:0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