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介绍:
我国法律规定哪些作业属于高度危险作业
一,我国《民法通则》第123条明确规定了高度危险作业七个基本的类别。
即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
二,高度危险作业并不仅限于这个范围。
因为《民法通则》第123条实际上将所有高度危险作业行为都纳入了该条的规范,例如地下坑道,水下等作业行业。因而,对于七个基本类别以外的高度危险作业,同样会发生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问题。
三,判断某种行为是否构成高度危险作业,可以将以下六个因素综合起来加以考虑:
1,该行为是否对他人人身、财产的安全具有高度的危险;
2,该行为产生损害的机率是否很大;
3,通过合理的注意,可否避免危险的发生;
4,该行为是否为常用的作业;
5,该行为在实施地点方面是否不合适;
6,该行为对公众的价值大小。
高风险作业和直接作业必须执行什么制度
高风险作业和直接作业必须执行什么制度?
作业票制度。
作业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危险性作业,预防事故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辖范围内所有危险性作业。
3.职责
3.1安全环保部为各类作业票管理部门,负责各作业票审批、存档、现场检查。
3.2各作业单位负责作业风险分析、填写作业票,措施落实、现场监控和作业票存档。
3.3公司各相关单位负责作业票审批,确认。
4.程序在公司范围内进行以下危险作业必须办理作业票:
篦冷机清大块作业、断路作业、高空作业、吊装作业、动土作业、动火作业、交叉作业、临时用电作业、清仓(库)作业、受限空间作业、高温作业、预热器清X堵作业。
高风险作业的基本原原则有哪些
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有三种,即:过错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
三者适用的领域分别是:过错责任原则适用于一般侵权行为,无过错责任原则适用于特殊侵权行为,公平责任原则适用于当事人均无过错但已经发生了损害后果的情形。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三款的规定,“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该条确立了无过错责任原则,即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不以过错的存在判断行为人应否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无过错责任原则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适用,不能随意扩大或者缩小其适用范围。民法通则规定的典型的适用无过错责任的案件有:产品缺陷致人损害、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环境污染致人损害、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等损害赔偿案件,以及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的雇员工伤的雇主责任、雇员侵权的雇主责任。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损害的发生既不是加害人的故意也不是受害人的故意和第三人的故意造成的,但法律规定由加害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一种特殊归责原则;它是一种基于法定特殊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其目的在于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有效弥补受害人因特殊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失。
扩展资料
高度危险作业的认定,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必须是对周围环境有危险的作业(这里的周围环境是指人们的财产或人身的安全状态)。
2.必须是在活动过程中产生危险性的作业。当高度危险作业的客体在没有被投入营运活动时,只是作为一种静止的物体存在,一般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危险。即使造成损害,也不属于该种责任。
3.必须是需要采取一定的安全方法,才能进行活动的作业。高度危险作业是在活动过程中产生高度危险性的,因此只有采取一定的安全方法进行活动,才能够控制活动中产生的危险,减少损害发生的几率。反之,若不采取一定的安全措施,就会大大地增加危险性。
这也决定了法律对此类活动在程序上有着严格的规定,或对这类活动有特殊的要求,赋予特别的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高度危险作业
高风险直接作业中,要做哪些安全防范措施
朋友,你们定义高风险直接作业环节有哪些?
据我所知,我们这一行的有吊装、临时用电、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高处、动土和封堵盲板。
这几个作业相通的控制措施有
1、实施作业许可制度,就是开作业票,同时要落实防护措施和监护人。
2、实施分级管理:吊装、动火、高处作业都是分级管理的
3、作业前要进行风险分析和落实风险控制措施。
4、具体的安全措施分类别是不同的。比如高处作业必须要求作业人员持特种作业证、强风大雨雪天气严禁作业、要系安全带或拉安全网、临边有防护、夜间充足照明等等。具体的您可以度娘一下。
希望能帮到您
中国海油的十项高风险作业有哪些
设备检修作业、电气作业、热工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挖掘作业、起重作业、高处作业、接触危险化学品作业、陆上交通运输、联合作业
发布于 2022-07-01 02:28:59 回复
发布于 2022-06-30 20:40:33 回复
发布于 2022-07-01 04:11:0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