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排查管控-加强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排查管控的通知

文章介绍:

中风险地区来人员怎么管控

一是根据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沪返沪人员信息,各区、各街镇、各居村第一时间开展排查,严格做到当天收到、当天落实、当天完成,排查工作不过夜。

二是对重点人员,包括排摸到的重点人员和主动向社区报到的重点人员,各区、各街镇、各居村第一时间采取相应措施。具体说,就是对所有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区、市)或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的来沪返沪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健康观察,并且进行两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对所有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区、市)的来沪返沪人员,一律实施14天严格的社区健康管理,进行两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二条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二)停工、停业、停课;(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第四十五条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国务院有权在全国范围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中风险地区人员如何管控

法律分析:一,中风险地区人员非必须不要离开,如必须离开的(包括因患病且辖区内无法诊治的人员、因日常上学或上班等情况必须跨区域流动的人员)需携带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行时尽量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二,密闭式娱乐、休闲场所暂停营业;生活服务类场所,应缩短营业时间、限制人员数量和停留时间,减少人群聚集;开放式活动场所,在做好环境清洁消毒、人员健康监测、减少人群聚集的前提下可正常营业;客运场站和公共交通工具,严格落实体温检测、戴口罩、通风消毒等措施。

三,企事业单位强化员工健康监测,控制会议频次和规模,尽量减少人员聚集,鼓励具备条件的单位采取错时上下班、弹性工作制或居家办公方式。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等特殊单位实行全封闭管理,严格落实体温检测和健康监测等措施,加强个人防护,禁止外来人员探视。

四,学校、托幼机构严格落实晨午检、因病缺勤登记和病因追踪和清洁消毒制度,一旦发现具有发热、呼吸道等可疑症状的学生及时送医排查。校外培训教育机构和托管机构暂停营业。

五,居民小区恢复执行测温,外来人员加强验码、登记措施,做,好公共部位清洁消毒,暂停开放小区内体育、健身、娱乐等室内活动场所。

六,对中风险地区全部人员开展核酸检测。广大群众要积极配合街道、社区组织的健康排查和核酸检测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三十九条 医疗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一)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二)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三)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医疗机构发现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病人,应当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医疗机构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置。

常态化防控措施是什么

十条常态化管控措施。

一、坚持健康防护常态化

坚持日常佩戴口罩。在人员密集的封闭场所、与他人小于1米距离接触时要佩戴口罩。

持续做好宣传引导。群众自觉遵守“不松懈、不扎堆、不串门、不聚餐、不隐瞒、不大意、不侥幸、不信谣、不硬闯、不疏忽”的防控“十倡议”。

二、坚持测温验码常态化

强化人员密集场所进出管理。商场超市、酒店旅馆、农贸市场、景区景点等公共场所,火车站、客运站、学校、餐饮店、电影院等重点场所,严格执行进出人员测温验码。

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出入管理。各单位要在入口设置体温检测点,做好干部职工健康监测。严格“三道防线”查控。

三、坚持外来人员排查常态化

持续抓好入境人员排查。进一步完善境外直接人员管控和区外入境人员数据共享、信息通报和核查机制,严格入境人员闭环管理,确保口岸检疫、目的地送达、社区防控无缝衔接。加强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排查。公安、通信、卫生健康部门要根据全国中高风险地区名单,主动排查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通过城乡社区排查、视频监控等手段,精准、快速摸排重点人员,确保排查到位、管控到位。认真做好重点人员协查。针对重点人员,要利用网格化管理手段,全面精准摸排,第一时间摸清行动轨迹、第一时间发现重点人员、第一时间管控风险。

四、坚持发热人员筛查常态化

规范发热门诊设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设置预检分诊点,落实预检分诊制度。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和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要规范设置发热门诊。苏木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设置发热筛查门诊。嘎查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及没有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发现发热人员要就地就近登记报告,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或发热门诊。

优化患者就诊流程。发热门诊要做好24小时值班值守。对进入医疗机构的所有患者要测量体温、查看健康码、询问症状体征和流行病学史。对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症状患者要进行必要的检验检查,实行闭环管理,由专人按照指定路线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

五、坚持重点人群检测常态化

做好定期核酸检测。定期组织所属重点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对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以及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症状人员,连续2次检测(间隔24小时)进行甄别筛查。

严把检测质量关口。加大采样检测人员培训、监督管理力度,强化核酸检测质量控制,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及时和可追溯,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和人员防护到位。

六、坚持监测预警常态化

充分发挥监测哨点作用。要在扎实做好社区和学校、交通场站等人员密集场所监测报告的同时,持续加强药品销售和使用监测、病原学监测、农贸市场环境监测、冷链食品监测,充分发挥医疗机构特别是苏木镇卫生院、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诊所、门诊部“哨点”作用,确保及时发现疫情。

持续开展医防协同监测。加强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增强监测的敏感性和准确性。

加强监测数据分析研判。成立工作组,定期分析监测数据,综合研判疫情趋势,提出风险评估结果和预警响应建议。

七、坚持精准处置常态化

规范信息报告。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发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后,要在2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不得瞒报、漏报、迟报。按照先内后外、先下后上的原则,及时、准确做好疫情信息发布工作。

抓好流调追踪。发现疫情后,疾控、公安、通信、交通等要加强部门协作,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综合运用面对面调查、大数据追踪、公安刑侦等手段,彻底摸清详细活动轨迹,全面查找密接、次密接人员,24小时内完成。对流向外省市的密接、次密接人员,要及时推送至所在地进行协查,专人盯办反馈结果。

加强隔离管控。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地密接、次密接人员依法依规进行隔离医学观察。加强隔离场所规范管理,做好隔离人员健康监测、核酸检测、消毒消杀、生活保障、人文关怀等工作,规范有序做好解除隔离工作,严防隔离场所交叉感染。

做好医疗救治。定点救治医院要按照“四集中”原则和“四个一”救治措施,坚持中西医结合、中西药并用,全力以赴救治患者,最大限度提高治愈率、降低病亡率。对无症状感染者与确诊病例实施分区管理,严格落实医疗机构院感防控措施。强化治愈患者康复和跟踪随访工作。

八、坚持消毒消杀常态化

强化医疗机构和集中隔离场所消毒。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和集中隔离点要定期组织开展环境消毒,突出抓好预检分诊场所、门诊急诊、感染科病房等重点区域消毒消杀工作,做到全覆盖、无死角。

强化公共场所日常消杀。商场超市、宾馆饭店、交通场站、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要严格落实消杀措施,重点加大对公共卫生间、门把手、电梯按钮等高频接触部位的清洁消毒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场所在出入口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感应消毒设施,方便群众做好手卫生。做好建筑物中央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和消毒处理。

强化重点部位消杀。各地要加强对机场周边、公厕等重点区域日常消杀,加大对垃圾清运站、污水处理厂、养殖场、屠宰场、快递物流站点等重点部位日常消杀和环境监测,最大限度阻断由物及人、由人及物的传播。

强化消毒消杀质量控制。各地各单位要强化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和效果评价,确保消杀工作科学规范、有力有效。

九、坚持环境整治常态化

抓好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进一步完善村庄、小区、街道、单位的环境卫生保洁制度,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制度。

十、坚持防控准备常态化

做好核酸检测准备

做好流调溯源准备

做好隔离管控准备

做好医疗救治准备

做好应急物资储备

做好应急培训演练

中高风险地区回来需要隔离吗

中高风险区人员必须隔离14天,由中医确认,至少自己觉得很健康才能自由通行到低风险区,而不管检酸检测是否是阴性。以下是部分省市的规定:

1.北京疾控:加强风险排查

北京市疾控中心8月6日、7日连续发布最新提示,要加强风险排查,机场、车站、道路卡口等交通枢纽,各宾馆、酒店、民宿、学校等单位加强排查管控,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落实测温验码、查验核酸证明等各项防控措施。

2.内蒙古疾控:加强人员管控

内蒙古疾控8月9日发布防疫公告,进一步加强对浙江金华、海南三亚来(返)呼人员管控。相关人员需立即向所在地的社区(村)、单位或入住宾馆酒店报备,采取7日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中高风险地区以外的其它低风险地区来(返)呼人员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呼,提前24小时向所在地的社区(村)、单位或入住宾馆酒店报备。

3.福建疾控: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第一时间报备

福建疾控8月9日发布疫情防控提示,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的来(返)闽人员,请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及单位、入住酒店报备,鼓励省外入(返)闽人员在火车站等交通场站现场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即采即走”。

4.江西疾控:省外人员按照要求落实管控

江西疾控8月9日发布新冠肺炎疫情风险提示,自中高风险地区和近7天有本土疫情的县(市、区)人员提前向属地报备,按照属地要求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个人责任。

5.山东疾控:有涉疫风险的人员要立即报备

山东疾控8月9日发布近期疫情防控提示,对7天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集中、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对尚未公布中高风险区但7天内发生社会面疫情的地区,参照中风险区执行。

西宁市城中区防疫政策

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第159号)

一、非必要不来宁。国内中高风险和疫情发生地、省内疫情发生市州人员非必要不来宁,确需来宁的严格落实相关管控措施。所有来返宁人员必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信康码”“行程码”,抵达我市后要严格落实“落地检”。广大市民群众应主动劝说在我市以外地区居住或停留的亲人、朋友暂缓来宁返宁。

二、非必要不离宁。广大市民群众非必要不离宁,特别是不前往7天内出现阳性感染者的地区。市域内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离宁的,严格审批管理。

三、非必要不聚集。提倡市民群众不扎堆、不聚集,取消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最大限度减少感染风险。按照“能减则减、能少则少”原则,严控聚集性活动规模,除省市确定的重大会议活动外,坚持“谁主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邀请、谁负责”,实行“事前报备”。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四、做好主动报备。所有来返宁人员须在抵宁前24小时内通过“青海省疫情防控报备系统”进行报备,因特殊原因无法提前报备的,在机场、火车站、公路“落地检”综合服务站现场进行报备。近7日内有疫情发生地旅居史的人员抵宁后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宾馆、酒店进行报备。

更新时间:8月9日

西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28号)

近日,西藏拉萨、新疆伊犁、浙江金华、海南三亚等地相继发生聚集性疫情,新增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呈上升态势,并外溢至多个地区。为切实保障广大市民朋友身体健康,现就做好近期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主动报备行程信息。近期有西藏拉萨、阿里、日喀则,新疆伊犁,浙江金华,海南三亚、儋州,广东湛江,内蒙古锡林郭勒、乌兰察布、巴彦淖尔等中高风险及疫情发生地旅居史的人员,来宁返宁时需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主动通过“青海省疫情防控报备系统”报备行程信息,抵宁后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村(社区)或所住宾馆报备,如实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状况,并主动配合执行我市相关防控措施。

二、迅速排查风险人员。各县区要立即排查追踪自8月3日以来有上述地区及其他有疫情地市风险区域的来宁返宁人员,切实做到“应排尽排,不漏一人”,并按要求采取相关防控措施,严防疫情输入扩散。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小区要切实履行网格管理职责,全面排查涉疫地区来宁返宁人员,严格落实有上述地区及其他有疫情地市风险区域的来宁返宁人员双码和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查验等防疫措施。

三、强化社会面管控措施。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餐馆饭店、农贸市场、旅游景区、文博场馆、影院剧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强中高风险及疫情发生地来宁返宁人员双码和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扫码测温、清洁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

四、做好个人健康防护。广大市民朋友要牢固树立“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不麻痹、不松懈、不大意,坚持做好个人防护,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等良好卫生习惯,主动做好健康监测,如有发热、咳嗽、打喷嚏、流鼻涕等症状,及时规范就诊,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不隐瞒。就诊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传播和流行风险。

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8月9日

更新时间:7月6日

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最新提示

1.七日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来宁返宁后,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2.七日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来宁返宁后,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3.七日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的其他低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来宁返宁后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宁后3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并做好健康监测。

4.来自尚未公布中高风险地区但七日内发生社会面疫情的地区的来宁返宁人员,参照中高风险区来宁返宁人员政策执行。

5.所有来宁返宁人员,需在抵达西宁前24小时,通过“青海省疫情防控报备系统”提前报备行程信息,并主动配合执行我市相关防控措施。近期有外出旅行史的人员,请密切关注疫情发生地区公布的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流调轨迹信息和中高低风险区信息。

6.凡6月29日以来,有国内等中高低风险旅居史的来宁返宁人员,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同时,应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单位、村(社区)或所住宾馆报备,如实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状况,配合落实隔离医学观察。

更新时间:2022年6月22日

1、所有来宁返宁人员:必须持抵宁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行程码”绿码来宁,在抵达西宁前24小时内进行报备,未报备人员暂缓来宁。

报备途径:请来宁返宁人员提前准备好本人身份证和“健康码”“行程码”绿码截屏,通过扫描“青海省疫情防控报备系统”二维码进入小程序进行报备。

2、对低风险地区来宁返宁人员:需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和通信行程卡,完成“落地即检”,即可有序流动,不再实行“3天2检”。

3、行程码带“*”号来宁返宁人员:需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和通信行程卡,完成“落地即检”,即可有序流动。同时,需实施3天自我健康监测管理,在“落地检”基础上,于第3天自行完成1次核酸检测,不再实行“5天3检”。

4、中高风险地区来宁返宁人员:对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直辖市以街道为单位)旅居史的来(返)宁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在第1、4、7、10、14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

5、返乡大学生:低风险地区、行程码带“*”号和中高风险地区返青的大学生,按照以上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所有返青大学生不再实施“红黄”码赋码管理。

以上政策内容来源于2022年5月30日青海省人民政府发布的《青海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第9号)》以及2022年6月18日青海省人民政府发布的《青海省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温馨提示:各地隔离政策可以随时会随着疫情变化进行调整更新,为保稳妥,出行前请电话咨询西宁有关部门确认最新规定。

青海省疾控中心:0971-8802799

西宁市疾控中心:0971-8805743

西宁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0971-8160107/8279118


原文链接:https://671922.com/314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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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2-10-22 09:24: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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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2-10-22 05:14: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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