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事娱乐的简单介绍

文章介绍:

谁能给讲一下同性*恋的因果

这里转载一篇南传尊者的开示,个人认为极为高明。(前面部分是一个同性恋者给尊者的信)

尊敬的长老:

我在寻求您的指点之前,请允许我首先祝贺长老在佛教界五十年的服务,最重要的是,祝贺您对人类进步的贡献。过去几年中,我那些同为同性恋的朋友们一直向我提问,他们有兴趣了解佛教对同性恋的观点。在今日世界里,很难过地说,同性恋仍然被当成是社会唾弃的对象,认为这些人不干正事,只思淫欲。这种根深蒂固的形象造成了在工作单位上对同性恋的歧视,这在亚洲国家尤其严重。

根据我的理解,象伊斯兰教与基督教这样的宗教是谴责同性恋行为的,但是我常常自问佛教是怎样的态度。作为一个信奉佛教的同性恋者,我在这点上并没有清楚的了解。

我读过您许多很好的著作,也听过您的讲经,我甚至在网站上读过一些材料,但没有这方面的答案。

我的问题如下。

1.佛教谴责同性恋吗?

2.假如一个真正的佛教徒,信奉佛教,然而同时也是一个同性恋,这算不算是破戒,特别是那条”戒不正当性事”?

3.假如两个男人相爱,是否有错?

对于同性恋,我还有更多问题想请教您。长老的许多著作讲解了佛教的逻辑与智慧。我可否建议长老写一本关于”佛教与同性恋”的书,我个人觉得对这个问题有许许多多的人观点含糊不清。这样做,有益于纠正社会对同性恋的看法。

我在最后祝愿长老健康平安,希望长老继续指导我们走向佛法之路。

达摩难陀尊者电子邮件的答复:

谢谢你的电邮。我很高兴你提出了这个问题,因为我意识到这个问题对于我们周围发生的一切极其重要。我们不能继续假装人类行为的这个侧面是件羞耻的事情,要是我们不理它,足够长时间后,它就会自己消失。我同意,这个问题应当有一本书作详细讨论,但这需要时间。在这期间,我希望这个简单的答复有助于你理解佛教对同性恋的态度。

首先,目前人们对同性恋的态度,其主要影响来自英式基督教对圣经有关部分的看法,再加上19世纪维多利亚时代人以狭隘头脑所加以的夸大。在亚洲,特别是印度与中国,性事从来不被当成一种肮脏事件, 只能暗中享受,或只为繁衍后代。在印度,印度神庙里的石雕足以证明,各种各样的性行为(包括手淫)是一种感官娱乐(KAMA-sensual pleasure)的表达方式, 在道德(Dharma-virtue)的某个限度里是可以享受的。我们作为人,有这个身体,渴望各种各样的享乐(不仅仅是性)――我们渴望食物,愉快的气味,美妙的声音,等等。假如我们硬要抵抗,当它们为罪孽,就好象用强力压制天性,这是有害的。人们受无明(Maya- ignorance)的影响,把身体看成真实存在,渴望满足自己对感官娱乐的追求。但是精神上成熟以后,无明被知识(VIDYA-knowledge)与智慧(PANNA-wisdom)代替。因此,在把身体看成虚幻印象时,自然而然就超越了这种执着。我们看见有些高明的人成熟起来以后放弃了性事,就象一个孩子长大后不再玩那些玩具。性事本身没有什么错。错误的是对它的执着(attachment)与受它的奴役,以为耽于性事可以带来最终的幸福。这是当今娱乐媒体对性事的渲染利用带来的问题――夸大了性事带来长久幸福这种神话。

我们佛教中每天持诵的五戒中第三戒是:“我接受这样的训诫,避免不正当的性事。”首先我们注意到,这里没有强制性,没有触犯神的法律而受罚的惧怕,但是在我们认识到执着于性事的危险后,我们自愿地采取步骤来脱离执着,也就是接受训诫。

下一步,我们来看看”不当性事”的意义-我们这里指的是不正当,并非指所有性事。对那些没有选择独身的佛家子弟,性事并不禁止。无疑这只是对那些不是僧尼的在家弟子所说。僧尼们已经自愿选择了戒除性事,把精力集中于修持。不正当行为的意思是,那些对行事的人或者对方造成伤害的行为。某一种意义上说,假如双方为成人而且自愿,就不构成伤害。在佛教里,我们不把任何事情看成是一种违反神圣法令的”有罪”。我们出于无明(Ignorance)而做错,因此做了”缺乏技巧”的事(unskillful action),它会延缓或者干扰我们的修行。由于我们对事物本质(这里指我们的身体)无明,这样行事从灵性上看是有害的。智慧与明辨会帮助我们避免有害的举措,无论心理上还是行为上。

与此有关的是,佛教并不承认婚姻是上帝许可的结合,似乎这样就使性事突然合法了。性事是一种人类活动,与天堂地狱无关。你要注意到,性事上的检点只是五戒之一。杀生要严重得多,因为你更为恶意地伤害了另一个生命。性事由欲望(craving)造成,类似于对食物,酒精,麻醉品,财富,权力的欲望。对其中任何一种的执着都构成了”缺乏技巧”。佛教劝告人们放弃任何这些执着,因为它们会把我们更紧密地束缚于轮回之下。而且耽于性事还会导致其它的恶果。从这里可以看见,佛教并不把同性恋看成是”错误”,而异性恋就”正确”。两种都是用身体进行的性活动,都是淫欲的强烈表现,都增加我们对现世的渴望,使我们在轮回中陷得更久。无论是两个男子,或者一对男女恋爱,都出自相同的人身局限,也就是没有把身体看成空无实相。佛教并不谴责同性恋,就如同佛教并不谴责任何错事。我们出于对真相的无明而行事,因此所作只错在”缺乏技巧”。我们没有权利去谴责他人。我们的责任是帮助他人了解到,他们这样是出于无明,和怎样找到真正的快乐。我们没有权利去谴责那些与我们想法和做法不同的人,特别是当自己也身为其它感官娱乐的奴隶这种情形下。我们知道,我们一只手指指向别人,就有三只手指指向自己。

总之,同性恋与异性恋一样,起源于无明,当然没有基督教意义上的”有罪”。所有形式的性事增加对身体的淫欲,渴望,执着。有了智慧我们学会怎样脱离这些执着。我们不谴责同性恋是错的,有罪的,但是我们也不迁就它,这是因为它与别的性事一样,延缓我们从轮回中的解脱。

祝你在佛法修持中进步。

佛教如何看待同性恋的?是大罪恶吗?

首先,目前人们对同性恋的态度,其主要影响来自英式基督教对圣经有关部分的看法,再加上19世纪维多利亚时代人以狭隘头脑所加以的夸大。在亚洲,特别是印度与中国,性事从来不被当成一种肮脏事件,只能暗中享受, 或只为繁衍后代。在印度,印度神庙里的石雕足以证明,各种各样的性行为(包括手淫)是一种感官娱乐(KAMA-sensual pleasure)的表达方式, 在道德(Dharma-virtue)的某个限度里是可以享受的。我们作为人,有这个身体,渴望各种各样的享乐(不仅仅是性)——我们渴望食物,愉快的气味,美妙的声音,等等。假如我们硬要抵抗,当它们为罪孽,就好象用强力压制天性,这是有害的。人们受无明(Maya-ignorance)的影响,把身体看成真实存在,渴望满足自己对感官娱乐的追求。但是精神上成熟以后,无明被知识(VIDYA-knowledge)与智慧(PANNA-wisdom)代替。因此,在把身体看成虚幻印象时,自然而然就超越了这种执着。我们看见有些高明的人成熟起来以后放弃了性事,就象一个孩子长大后不再玩那些玩具。性事本身没有什么错。错误的是对它的执着(attachment)与受它的奴役,以为耽于性事可以带来最终的幸福。这是当今娱乐媒体对性事的渲染利用带来的问题——夸大了性事带来长久幸福这种神话。

我们佛教中每天持诵的五戒中第三戒是:“我接受这样的训诫,避免不正当的性事。”首先我们注意到,这里没有强制性,没有触犯神的法律而受罚的惧怕,但是在我们认识到执着于性事的危险后,我们自愿地采取步骤来脱离执着,也就是接受训诫。

下一步,我们来看看”不当性事”的意义-我们这里指的是不正当,并非指所有性事。对那些没有选择独身的佛家子弟,性事并不禁止。无疑这只是对那些不是僧尼的在家弟子所说。僧尼们已经自愿选择了戒除性事,把精力集中于修持。不正当行为的意思是,那些对行事的人或者对方造成伤害的行为。某一种意义上说,假如双方为成人而且自愿,就不构成伤害。在佛教里,我们不把任何事情看成是一种违反神圣法令的”有罪”。我们出于无明(Ignorance)而做错,因此做了”缺乏技巧”的事(unskillful action),它会延缓或者干扰我们的修行。由于我们对事物本质(这里指我们的身体)无明,这样行事从灵性上看是有害的。智慧与明辨会帮助我们避免有害的举措,无论心理上还是行为上。

与此有关的是,佛教并不承认婚姻是上帝许可的结合,似乎这样就使性事突然合法了。性事是一种人类活动,与天堂地狱无关。你要注意到,性事上的检点只是五戒之一。杀生要严重得多,因为你更为恶意地伤害了另一个生命。性事由欲望(craving)造成,类似于对食物,酒精,麻醉品,财富,权力的欲望。对其中任何一种的执着都构成了”缺乏技巧”。佛教劝告人们放弃任何这些执着,因为它们会把我们更紧密地束缚于轮回之下。而且耽于性事还会导致其它的恶果。从这里可以看见,佛教并不把同性恋看成是”错误”,而异性恋就”正确”。两种都是用身体进行的性活动,都是淫欲的强烈表现,都增加我们对现世的渴望,使我们在轮回中陷得更久。无论是两个男子,或者一对男女恋爱,都出自相同的人身局限,也就是没有把身体看成空无实相。佛教并不谴责同性恋,就如同佛教并不谴责任何错事。我们出于对真相的无明而行事,因此所作只错在”缺乏技巧”。我们没有权利去谴责他人。我们的责任是帮助他人了解到,他们这样是出于无明,和怎样找到真正的快乐。我们没有权利去谴责那些与我们想法和做法不同的人,特别是当自己也身为其它感官娱乐的奴隶这种情形下。我们知道,我们一只手指指向别人,就有三只手指指向自己。

总之,同性恋与异性恋一样,起源于无明,当然没有基督教意义上的”有罪”。所有形式的性事增加对身体的淫欲,渴望,执着。有了智慧我们学会怎样脱离这些执着。我们不谴责同性恋是错的,有罪的,但是我们也不迁就它,这是因为它与别的性事一样,延缓我们从轮回中的解脱。

祝你在佛法修持中进步。

中老年男女没有性生活对健康有何影响

长期以来,人们不仅对性节制的认识不足,甚至在中西传统文化中,把性节制视为一种修身养性的法宝。例如,在中国传统性观念中,往往认为性行为可耗损精液,戕伤元气而有害健康,要求人们清心寡欲,节制性事,以求延年益寿。用现代医学观点来看,这种将人类的基本本能、重要的生理功能与人的身体健康对立起来的看法,自然不值一驳。而在欧洲还有一种看法是,一切天才的发现与成就都来源于性能量的升华。也就是说,性节制可激发人的创造力,造就天才与伟业。在俄罗斯有人说,果戈理之所以能给人们留下诸如长篇小说《死魂灵》、《狂人日记》和讽刺喜剧《钦差大臣》这样不朽的文学艺术巨著,是因为他终身未娶,一直过着凄苦的独身生活。而当今的性学家并不同意这种看法,认为人类之所以有许许多多的发明创造、科学发现与文学巨著,其实恰恰是由于爱、由于性为人们提供了无穷无尽的精神力量,而长期性节制无论对男性还是女性的健康都十分有害。

那么,长时间性节制究竟会给人们的身体造成哪些伤害呢?

节欲对女性的身心伤害 不容低估

对女性来说,长期性节制可造成盆腔血液淤滞,更容易罹患附件炎、卵巢炎等妇科炎症。女性在节欲之初其性欲可能增强,而在节欲几个月后其性欲可完全消失,且在重新恢复性生活后其性唤起过程变慢。性交时,因阴道分泌物减少而感到疼痛,同时可引起性高潮障碍,有人须经数月其性高潮反应才能恢复如初。值得一提的是,长期节欲还可导致女性的心理与行为发生变化。有资料说,缺乏性行为的女性经常在生活中迷失自我,她们时常因为一些不切实际的想法而感到苦恼。节欲的女性不仅可出现睡眠障碍、头痛及肠胃痉挛等症,还可出现各种神经障碍,有些女性在经过两个月无性生活之后便可出现神经过敏。节欲的女人经常会暗自落泪,有时又会因为琐事对同事和邻居看不惯而大动肝火。更有趣的是,她们有时思想偏执,如果她们生活在西方国家又适逢总统大选,很可能投票给那些最激进的党派和领导人。

还有一些研究资料谈到长期节欲对健康的长远影响,比如长期没有性生活的女性皮肤粗糙,面容无华,更易衰老。独身男子其平均寿命缩短12岁,而女性可缩短5岁。这些女性不仅更易患盆腔炎等妇科病,而且乳腺癌发病率也要比有规律性生活的女性高一倍以上。因此,我们绝不能小看性节制给女人带来的身心损害!

性节制是男人阳痿形影不离的朋友

对性发育成熟的男人和女人来说,性节制是反自然的。从生理学的观点来看,人的所有器官都应该不断地进行必要的功能活动,否则在体内发生的所有神经、内分泌及生物化学过程就会遭到破坏,使人的整个机体或某个器官罹患疾病。在人体所有器官及其机能活动中,当然也包括性器官和性的机能活动。从这个意义上讲,性节制自然是有害于身体健康的。

有研究表明,长期性节制使男性体验的痛苦较女性更强烈。在性节制的情况下,男人的性冲动仍会经常发生,甚至更加频繁,而这时身体的性紧张又不能通过正常的性生活得到释放,长此以往便可造成性器官特别是前列腺的慢性充血和血液淤滞,最终导致前列腺炎的发生,如节欲者已患有前列腺炎其症状便可加重。同时,长期节欲还可使男性性能力下降,甚至罹患阳痿、早泄等症。因此,国外有句十分流行的话:“性节制是男人阳痿形影不离的朋友。”

另外,如果节欲的男性年龄在25岁左右又有较强的性体质,在节欲2周后因节欲而带来的性功能改变可很快恢复,如30~35岁男子中断性生活长达几个月,则易患早泄,而且患阳痿的可能性也会增加;如40岁男子长期节欲则很可能造成阳痿等性功能障碍并往往需要寻求医生的帮助;而50岁以上的男人长期节欲,其性功能所受到的损害较难恢复如常。

性学家的忠告与建议

性是人类的本能,也是人体一种十分重要而自然的生理功能,不要以为只有性放纵对人体有害,其实性节制对健康的危害同样不可轻视。

对处于婚姻状态的人来说应有正常规律的性生活,这是健康合理生活方式的重要内容,因为正常的性生活不仅是爱侣双方必不可少的感情联系,也是人们难以替代的正常生理需要。

至于多长时问需要过一次性生活,也就是性生活的频率,因为人的个体差异,从来也没有所谓的“正常标准”。但是性学家还是给出了一个常人指标可供参考:

如果男人20~30岁,每周性交l一7次比较适宜;

如果男人30-50岁,每周性交l一3次比较适宜;

如果男人60岁以上,每月性交l~2次比较适宜。

对那些因种种原因不能过正常规律性生活的人,应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性刺激,因为性节制加上性刺激对健康的危害更大。不要以为阅读色情小说、看看黄色录像或站在街头观望走来走去的美女,可以“望梅止渴”而减轻性压力,其实只能火上浇油,实际上是“饮鸩止渴”。这时应安排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以尽量减少情欲刺激。

在暂时缺乏性伴侣而迫不得已采取性节制的情况下,可通过各种自慰方式缓解性紧张。性自慰同样是一种正常的性行为方式。有时是性交最好的替代方式,不必难为情,更不必有自责心理。必要时可使用振荡器之类的性工具、性玩偶,这其实也是一种性自慰方式,正在被更多的人所接受。

佛教究竟如何看待同性恋问题?

首先,目前人们对同性恋的态度,其主要影响来自英式基督教对圣经有关部分的看法,再加上19世纪维多利亚时代人以狭隘头脑所加以的夸大。在亚洲,特别是印度与中国,性事从来不被当成一种肮脏事件,只能暗中享受, 或只为繁衍后代。在印度,印度神庙里的石雕足以证明,各种各样的性行为(包括手淫)是一种感官娱乐(KAMA-sensual pleasure)的表达方式, 在道德(Dharma-virtue)的某个限度里是可以享受的。我们作为人,有这个身体,渴望各种各样的享乐(不仅仅是性)——我们渴望食物,愉快的气味,美妙的声音,等等。假如我们硬要抵抗,当它们为罪孽,就好象用强力压制天性,这是有害的。人们受无明(Maya-ignorance)的影响,把身体看成真实存在,渴望满足自己对感官娱乐的追求。但是精神上成熟以后,无明被知识(VIDYA-knowledge)与智慧(PANNA-wisdom)代替。因此,在把身体看成虚幻印象时,自然而然就超越了这种执着。我们看见有些高明的人成熟起来以后放弃了性事,就象一个孩子长大后不再玩那些玩具。性事本身没有什么错。错误的是对它的执着(attachment)与受它的奴役,以为耽于性事可以带来最终的幸福。这是当今娱乐媒体对性事的渲染利用带来的问题——夸大了性事带来长久幸福这种神话。

我们佛教中每天持诵的五戒中第三戒是:“我接受这样的训诫,避免不正当的性事。”首先我们注意到,这里没有强制性,没有触犯神的法律而受罚的惧怕,但是在我们认识到执着于性事的危险后,我们自愿地采取步骤来脱离执着,也就是接受训诫。

下一步,我们来看看”不当性事”的意义-我们这里指的是不正当,并非指所有性事。对那些没有选择独身的佛家子弟,性事并不禁止。无疑这只是对那些不是僧尼的在家弟子所说。僧尼们已经自愿选择了戒除性事,把精力集中于修持。不正当行为的意思是,那些对行事的人或者对方造成伤害的行为。某一种意义上说,假如双方为成人而且自愿,就不构成伤害。在佛教里,我们不把任何事情看成是一种违反神圣法令的”有罪”。我们出于无明(Ignorance)而做错,因此做了”缺乏技巧”的事(unskillful action),它会延缓或者干扰我们的修行。由于我们对事物本质(这里指我们的身体)无明,这样行事从灵性上看是有害的。智慧与明辨会帮助我们避免有害的举措,无论心理上还是行为上。

与此有关的是,佛教并不承认婚姻是上帝许可的结合,似乎这样就使性事突然合法了。性事是一种人类活动,与天堂地狱无关。你要注意到,性事上的检点只是五戒之一。杀生要严重得多,因为你更为恶意地伤害了另一个生命。性事由欲望(craving)造成,类似于对食物,酒精,麻醉品,财富,权力的欲望。对其中任何一种的执着都构成了”缺乏技巧”。佛教劝告人们放弃任何这些执着,因为它们会把我们更紧密地束缚于轮回之下。而且耽于性事还会导致其它的恶果。从这里可以看见,佛教并不把同性恋看成是”错误”,而异性恋就”正确”。两种都是用身体进行的性活动,都是淫欲的强烈表现,都增加我们对现世的渴望,使我们在轮回中陷得更久。无论是两个男子,或者一对男女恋爱,都出自相同的人身局限,也就是没有把身体看成空无实相。佛教并不谴责同性恋,就如同佛教并不谴责任何错事。我们出于对真相的无明而行事,因此所作只错在”缺乏技巧”。我们没有权利去谴责他人。我们的责任是帮助他人了解到,他们这样是出于无明,和怎样找到真正的快乐。我们没有权利去谴责那些与我们想法和做法不同的人,特别是当自己也身为其它感官娱乐的奴隶这种情形下。我们知道,我们一只手指指向别人,就有三只手指指向自己。

总之,同性恋与异性恋一样,起源于无明,当然没有基督教意义上的”有罪”。所有形式的性事增加对身体的淫欲,渴望,执着。有了智慧我们学会怎样脱离这些执着。我们不谴责同性恋是错的,有罪的,但是我们也不迁就它,这是因为它与别的性事一样,延缓我们从轮回中的解脱。

祝你在佛法修持中进步。


原文链接:https://671922.com/37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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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
访客
发布于 2022-07-01 20:27:12  回复
系,也是人们难以替代的正常生理需要。至于多长时问需要过一次性生活,也就是性生活的频率,因为人的个体差异,从来也没有所谓的“正常标准”。但是性学家还是给出了一个常人指标可供参考:如果男人20~30岁,每周性交l一7次比较适宜;如果男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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