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案例:货代受买方委托报关的时候,把提单(货权)转移给别人
1、在CIF或C&F(CFR)贸易条件下,订舱的人与交货人一般均为贸易关系中的卖方,因而货代企业将提单交给卖方,这应当不成问题。复杂的情况出现在FOB贸易条件下。
2、因为提单是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也是是运输合同的证明。
3、没有报关员但是有出口经营权的贸易公司(可以委托货代进行报关,肯定要收取一些报关费和杂费的)报关单上的信息一定要和进项发票上的信息一致,否则退税的时候非常麻烦,等到货物安全出口以后,需要进行退税的。
4、首先,从物权角度分析,卖方是货物所有人,将货物交给承运人占有之后,承运人应将代表货物所有权的提单交给卖方。因为动产所有权的变动以转移占有为公示。
5、提单 BILL OF LADING 简称B/L,在对外贸易中,运输部门承运货物时签发给发货人的一种凭证。收货人凭提单向货运目的地的运输部门提货,提单须经承运人或船方签字后始能生效。是海运货物向海关报关的有效单证之一。
6、一般货代需要的报关资料就是shipper出口单位所准备的报关资料 内容一般为箱单 发票 合同 都可以是形式的,报关委托书扫描件,报关单电子版即可。现在口岸都是无纸化比较方便。准备好资料给报关员出预录单客人确认无误之后报关即可。
发布于 2024-03-13 08:37:16 回复
发布于 2024-03-13 00:25:3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