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泰山护理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泰山护理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泰山护理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泰山护理职业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第二条 泰山护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泰山护理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泰山护理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泰山护理职业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第二条 泰山护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