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娱乐场所新政策-北京娱乐场所关闭了吗

文章介绍:

北京市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实施《北京市文化娱乐市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以下简称歌舞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单位,均须遵守《条例》和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歌舞娱乐场所是指歌厅、舞厅、卡拉OK厅(含附设激光卡拉OK设备的茶座、餐厅)等娱乐场所。三、外国和港澳台地区的乐队、歌手及其他表演人员在本市歌舞娱乐场所从事演出活动,必须由歌舞娱乐场所负责人按国家有关对外、对台文化交流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第四条 申请从事歌舞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面积适宜、并符合安全、消防有关规定的固定场所。

二、有与场所规模相适应,并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灯光、音响设备及其他配套服务设施。

三、歌舞娱乐场所负责人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一定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艺术修养、并经市文化局岗前培训合格。

四、有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专职管理人员。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五条 申请从事歌舞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必须持有关材料到所在地区、县文化文物局申领经营许可证,持许可证向所在地公安机关申领安全合格证,并持两证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申领营业执照。

区、县文化文物局应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给予批准或不批准的答复。第六条 经营者变更登记事项,须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领取许可证之日起满半年不开展经营活动或停止经营活动满一年的,视为歇业,由原发证机关收回经营许可证。

歌舞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一年。经营者必须每年向发证机关申报核验换领新证后,方可继续营业。未经核验换领新证继续经营的,视为无证经营。

禁止涂改、转借、出租经营许可证。第七条 从事歌舞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维护场内秩序,保持场内清洁卫生和良好通风。

二、对工作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

三、按核准的容量控制入场人数,不得超员。

四、不得转包经营。

五、场内音响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标准,不得干扰四邻。场内照明度应适度,不得低于5勒克斯。

六、各项经营收费,必须明码标价。

七、不得摆放、出售、饮用烈性酒,舞池内禁止吸烟。

八、不得聘用未经市文化局登记或者批准的乐队、歌手和其他表演人员在歌舞娱乐场所内演出。

九、未经市文化局批准,不得组织专场和组台性演出活动。

十、演奏、演唱、播放的乐曲、歌曲不得违反《条例》第十条规定的内容。播放或者供点播的音像制品,必须是国家正式出版发行或者经广播电视行政机关审定的音像制品。演奏、演唱、播放供点播的乐曲、歌曲,应备有曲目单。

十一、不得以雇人或者由服务人员陪座、陪舞、陪饮等色情手段或者其他不健康手段招徕顾客。不得容留他人从事色情活动。开设包间必须保持良好的透明度。

十二、不得允许中小学生和学龄前儿童入场,并设置明显禁入标志。

十三、接受文化、公安、工商等行政机关的监督管理,并照章交纳税费。第八条 凡应聘在歌舞娱乐场所从事演出活动的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从事演奏的乐队和演唱的歌手,必须到市文化局登记注册,办理乐队或者歌手证。

外省市乐队、歌手在本市歌舞娱乐场所从事演奏、演唱活动,必须持所在地县以上文化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乐队、歌手证或者开具的证明信,到市文化局办理登记手续。

二、专业艺术表演团体的演职员在歌舞娱乐场所从事业余演出活动,必须由歌舞娱乐场所负责人持演员所在单位开具的证明和双方协议书到所在地区、县文化文物局登记。三、外国和港澳台地区的乐队、歌手及其他表演人员在本市歌舞娱乐场所从事演出活动,必须由歌舞娱乐场所负责人按国家有关对外、对台文化交流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第九条 参加歌舞娱乐场所活动的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和维护场内秩序,尊重表演人员和服务人员,爱护场内设施,接受管理人员的管理。

对不遵守上述规定、扰乱秩序、影响治安的,歌舞娱乐场所管理人员应予批评劝姐,劝阻无效,可送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北京市实施《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办法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的消费者自娱自乐的营业性歌舞、游艺等场所(以下统称娱乐场所),必须遵守《条例》和本办法。第三条 本市对娱乐场所的发展实行规模控制、布局合理的方针。

本市提倡健康有益的、大众化的文化娱乐活动,鼓励和扶植具有民族风格和时代精神的文化娱乐活动,培育和发展农村文化娱乐市场,限制不适于发展的娱乐项目,依法打击娱乐场所内的违法犯罪行为。第四条 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对娱乐场所进行管理。第五条 下列地区不得设立娱乐场所:

(一)东西长安街及延长线(建国门至复兴门)。

(二)中央党、政、军等主要机关周边200米之内。

(三)大、中、小学校周边200米以内。

(四)居民楼内(含商住两用楼)。

(五)市政府规定的其他不宜设立娱乐场所的地区。第六条 下列场所内不得设立电子游艺场所:

(一)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

(二)青少年宫、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儿童活动中心。

(三)群众艺术馆、文化馆、文化站。第七条 在本办法第五条第(二)项规定范围以外的其他市级以上党、政、军等机关和区县级以上医院周边200米以内申请设立歌舞娱乐场所、电子游艺场所,申请人应当在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指定报纸上就该娱乐场所的设立意向连续公告三次,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30日内,上述范围内的机关、医院不提出反对意见,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方可受理。第八条 设立娱乐场所,其经营面积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歌舞娱乐场所的经营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

(二)台球厅经营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球台间距不少于1.5米。

(三)电子游艺厅经营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第九条 设立娱乐场所除具备《条例》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等以上学历。

(二)场所内的灯光、音响必须符合文化部颁布的技术标准,操作人员必须有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格证。

(三)娱乐场所内的设施、设备应符合《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并按要求配备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器材。第十条 申请设立娱乐场所,应当向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一)书面申请。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拟任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简历、学历证明。

(四)组织机构、章程和规章制度。

(五)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或使用证明。

(六)设备名称、型号和数量及歌舞娱乐场所使用的音像制品来源、数量。

(七)歌舞娱乐场所灯光、音响检测合格证明。

(八)场所地址方位图和场所平面图。第十一条 申请设立娱乐场所,应当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场所建筑安全使用证明和场所平面图。

(二)场所防火检验合格证明。

(三)场所内大型设施、设备(指迪斯科舞厅、大厅内的大型特种设备)安全使用证明。

(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拟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无《条例》第十条所列情形的证明。

(五)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核合格证明。

(六)场所安全保卫制度。第十二条 下列经营单位不受本办法第五条、第七条、第八条的限制:

(一)星级宾馆、饭店。

(二)营业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商场或写字楼,以及集歌舞、电子游艺、台球等娱乐项目为一体的综合性娱乐服务场所。第十三条 申请设立娱乐场所,申请人须持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的材料,到区县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办理审核手续。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应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予以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给予书面答复。申请人经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审核合格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经营单位内设娱乐场所的,应当单独办理营业执照。第十四条 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在领取营业执照后30日内向公安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从业人员登记表和保安公司出具的保安人员情况材料。

(二)经营场所火灾和公众责任险保险单复印件。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北京市室内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部分条款的决定(1997)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北京市室内

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部分条款的决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1997年第12号 1997年12月31日)

现发布《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北京市室内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部分条款的决定》,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室内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依照本决定修正后,汇编重新公布。

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北京市室内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部分条款作如下修改:

1、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条:“公安消防机关发现火灾隐患的,应当按照《北京市防火安全责任制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理。”

2、第二十条改为第二十一条,修改为:“娱乐场所经营者违反《北京市防火安全责任制暂行规定》的,由公安消防机关依照《北京市防火安全责任制暂行规定》处罚;违反本规定的,由公安消防机关予以警告,并按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违反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六条规定的,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第十七条规定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娱乐场所经营者违反本规定的,除按上述规定处罚外,公安消防机关可以对直接责任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此外,根据本决定对《北京市室内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部分条文的文字和条、款、项顺序作相应的修改和调整。

本决定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室内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依照本决定修正后,汇编重新公布。

北京防疫政策最新规定是什么

重要提醒

北京发布8条疫情防控新规

进这些地方须48小时内核酸证明

即日起

北京施行“分区单双日”核酸检测服务

这些区连续开展三轮核酸筛查

一起看看

摘要

1. 北京昨新增本土61+13!

2. 北京昨日新增感染者分布和居住地一图看懂!

3. 北京公布最新8条防控措施!

4. 5月10日起,提供“分区单双日”核酸检测服务!

5. 5月12日起,北京景区预约、酒店入住须48小时内核酸证明!

6. 地铁15号线5座车站封闭、顺义59条公交线甩站!

7. 北京5地升级中风险3地降为低风险!

8. 朝阳区:新增管控区在哪儿?一图读懂!

9. 顺义区:聚集性疫情涉农商行数据中心!

10. 北京发布居家隔离最新指引!

更多内容详见下文……

1

北京公布最新8条防控措施

北京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首都严格进京管理联防联控协调机制从当前防控需要出发,决定全市延续保持社会面从严从紧的防控措施。现通报如下:

一是自5月12日起,进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单位、商务楼宇、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餐饮饭店等公共场所,须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视疫情情况恢复查验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是继续暂停演出场所、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和健身房等室内体育场所经营活动,暂停开放全市等级景区室内场所及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场所,公园景区继续按照50%限流。

三是餐饮经营单位继续暂停堂食服务。

四是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暂停返校,组织线上教学。市有关部门将视疫情情况适时公布后续返校安排。

五是继续对重点区及其他区有关涉疫街乡镇开展区域核酸筛查,严格执行风险行业、场所、部位相关重点人群和其他各类人员的常态化核酸检测要求。全市将进一步优化采样网点布局,增加检测点位,更好满足市民检测需求。

六是朝阳、房山、顺义等区所涉封控区、管控区的公共交通实行运营调整。朝阳全区及公共交通运营调整区域内工作或生活的人员,继续实行居家办公和“点对点”闭环管理,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带头落实居家办公要求,中央和国家机关、央属企事业单位、大型总部企业原则上保持不高于50%的到岗率。

七是本市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有1例及以上感染者的街乡镇人员、封控区管控区人员、“北京健康宝”弹窗人员继续严控出京。其他人员非必要不出京,确需出京的,须查验登机登车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北京健康宝”绿码。

八是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各相关单位和公共场所要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查验核酸证明要求,加强日常防疫管理。属地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日常监督检查。个人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主动做好核酸检测,自觉配合查验工作,对于已知自身有涉疫风险的,严禁外出参加社会面活动。

以上措施根据全市疫情防控形势,将及时动态调整。

4

5月10日起,提供“分区单双日”核酸检测服务

5月10日起,本市区域核酸筛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是重点区域核酸筛查。5月10日、11日、12日,朝阳、顺义、房山3区全域,其他14区近7日内出现阳性病例的街镇,连续开展三轮区域核酸筛查。

二是为满足5月12日起公共场所查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要求,本市自5月10日起提供“分区单双日”核酸检测服务。

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6个区,单日开展检测服务;

门头沟、房山、通州、顺义、昌平、大兴、平谷、怀柔、密云、延庆、经开区11个区,双日开展检测服务。

上述地区列入重点筛查区域的,按照重点区域核酸筛查措施执行;未列入重点筛查区域的,群众可根据需求自愿参加检测。同时,全市各区24小时核酸检测点正常运行,以满足部分群众的特殊检测需求。对于封控区和管控区等重点区域以及密接、高风险人群等重点人群,按照原有规定的检测频次开展核酸检测。

5

5月12日起,北京景区预约、酒店入住须48小时内核酸证明

5月9日,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就从严从紧做好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发出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1、开放的旅游景区继续限流50%,自5月12日起,预约时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场时须测温、扫码验码并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预约和入场时须分别提供、查验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政策,执行至5月11日结束。视疫情情况恢复提供、查验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在全市范围内继续暂停开放以室内游览为主的旅游景区;对以室外游览为主的旅游景区,继续暂停开放其室内景点和室内场所。

2、自5月12日起,入住全市酒店、乡村民宿,须测温、扫码验码并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政策,执行至5月11日结束。视疫情情况恢复查验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在全市范围内继续暂停演出场所、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经营活动;继续暂停开放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文化中心)等公共文化场所;继续暂停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活动、我市旅行社经营市民“在京团队旅游”业务;继续暂停文化和旅游场所内对外营业餐饮经营单位提供堂食服务。

4、除参加全市重点区及其他有关涉疫街乡镇开展的区域核酸筛查外,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须严格执行行业常态化核酸检测要求,即从业人员每周核酸检测1次;冷链从业人员及同住人员须每日核酸检测1次;行业内餐饮经营单位从业人员须每5日核酸检测1次。

5、上述文化和旅游行业暂停政策和旅游景区限流比例,将依首都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恢复经营(或开放)以及调整限流比例的时间另行通知。

6、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各区文化和旅游部门要监督辖区文化和旅游场所压实“四方责任”、落实“四早要求”,加强行业督导检查,从快从严从准从实从细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上下滑动查看)

6

新增多站!地铁15号线5座车站封闭、顺义59条公交线甩站,一图速览

北京地铁15号线

五座车站封闭

北京地铁15号线国展站、后沙峪站、南法信站、石门站、顺义站自2022年5月10日(星期二)首班车起封闭车站,解封时间将依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上下滑动查看)

顺义封控区周边

59条公交线路甩站绕行

自5月10日首车起,对途经顺义区封控区周边13个公交车站的59条公交线路采取甩站绕行临时调度措施,具体见附表:

(点击查看大图)

7

北京5地升级中风险3地降为低风险

截至2022年5月8日24时,朝阳区南磨房乡双龙西社区,房山区窦店镇窦店产业园、阎村镇小紫草坞村、阎村镇张庄村近14天各累计报告2例本土确诊病例;房山区阎村镇乐活雅苑小区近14天累计报告3例本土确诊病例。经市疾控中心评估,按照《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分级标准》,本市即日起将朝阳区南磨房乡双龙西社区,房山区窦店镇窦店产业园、阎村镇小紫草坞村、阎村镇张庄村、阎村镇乐活雅苑小区由低风险地区升级为中风险地区。

截至2022年5月8日24时,朝阳区垡头街道垡头西里三区、房山区窦店镇小高舍村近14天各累计报告1例本土确诊病例;朝阳区三间房乡艺水芳园社区近14天无报告本土确诊病例。经市疾控中心评估,按照《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分级标准》,本市即日起将朝阳区垡头街道垡头西里三区、三间房乡艺水芳园社区,房山区窦店镇小高舍村由中风险地区降为低风险地区。 

截至目前,全市共有高风险地区21个,中风险地区35个。

8

朝阳区:新增管控区在哪儿?一图读懂

朝阳区通报新增管控区域都在那里,一图读懂。

(上下滑动查看)

9

顺义区:聚集性疫情涉农商行数据中心,目前21人感染,涉及6区

北京市疾控中心副主任、全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专家组成员庞星火介绍,5月9日通报的新增感染者中,包括一起顺义区聚集性疫情,主要涉及顺义区农商银行数据中心,截至目前报告感染者21例,包括工作人员17例、其家庭成员4例;涉及6个区,顺义区10例,海淀区5例,丰台区3例,朝阳区、通州区、昌平区各1例。本起疫情是社会面零星隐匿传染源导致的聚集性疫情,规模较大,感染者分布范围较广,增加了本市疫情发展形势的不确定性。

10

北京发布居家隔离最新指引!不满足这些条件一律集中隔离

据@北京卫生监督 消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居家隔离观察工作指引(第四版)发布。全文如下:

本指引适用于指导和规范社区(村)居家隔离观察相关工作。

一、居家隔离观察基本条件

居家隔离观察人员居住场所须由社区(村)医务人员进行居家内外环境专业评估。不满足居家隔离条件的,一律进行集中隔离。

北京商务KTV什么时候恢复营业?

北京商务KTV于2020年7月21日恢复营业。

7月21日,《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演出场所、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有序恢复经营活动的通知》发布。

根据通知,恢复开放的剧院等演出场所需严格执行人员预约限流措施,观众人数不得超过剧场座位数的30%,间隔就座,保持1米以上距离。含有多个剧场的综合性演出场所,同时只能开一个剧场。暂缓举办中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暂缓新批涉外、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活动(演职人员已在境内的除外)。中高风险地区暂缓恢复营业性演出活动。

歌舞厅、KTV、迷你歌咏亭等娱乐场所恢复开放时,接纳消费者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50%,每个包间接纳消费者人数也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50%,包间门口需明示限额人数;游艺娱乐场所接纳消费者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50%。消费者娱乐时间不超过两小时。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娱乐场所暂不开放。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开放后,接纳消费者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50%,每个包间也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50%,包间门口需明示限额人数,消费者上网时间不超过两小时。

扩展资料

通知要求:

1、强化疫情防控管理。要坚持把疫情防控摆在首位,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及北京市相关疫情防控指南、指引的要求,加强对辖区内剧院等演出场所、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恢复经营活动的指导和把关。按照“谁经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压实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指导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制定复工复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和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

2、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之间的联动,强化部门协作,提升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按照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隐患排查、风险评估等工作,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并有效处置。发生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并暂停有关经营活动。

3、做好服务指导。要加强对辖区内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复工复业工作的指导检查,帮助协调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安全有序开展。要广泛宣传普及疫情防护知识,提高从业人员防护意识和公共卫生水平,推动消费者做好防疫防护。

4、加强监督检查。要加大对复工复业的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单位的执法检查力度,重点加强对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单位严格执行文化和旅游部及北京市疫情防控指南、指引,开展预约、限流人员管理、防疫物品、场所消毒、应急预案等各项防疫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确保万无一失。

参考资料:中国日报-影院复工片单来了!北京健身房、KTV、网吧等也恢复开放


原文链接:https://671922.com/16903.html

相关文章

访客
访客
发布于 2022-07-10 14:30:16  回复
据中心,目前21人感染,涉及6区北京市疾控中心副主任、全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专家组成员庞星火介绍,5月9日通报的新增感染者中,包括一起顺义区聚集性疫情,主要涉及顺义区农商银行数据中心,截至目前报告感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