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介绍:
- 1、对于外籍人士在中国犯罪,处理方法和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 2、外国人在中国犯法,如何判?
- 3、外国人在中国人犯罪中国有权判他死刑吗?
- 4、外国人外籍人士在中国犯罪如何处罚和处理?
- 5、国外留学生(黑人)在国内犯法了(很严重龌龊的事情)怎么办!!!!
对于外籍人士在中国犯罪,处理方法和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使用本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对外国人在中国犯罪的处理,必须适用中国法律。凡在我国领域内犯罪的,不论犯罪人是我国公民还是外国人,也不论被侵害的是我国公民的利益还是外国人的利益,都应依照我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八条规定: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按刑法规定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对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触犯我国刑法的行为,规定适用我国刑法,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国家利益和我国公民的合法利益。
外国人在中国犯法,如何判?
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内犯罪,包括中国船舶、航空器内犯罪的,适用中国法律,即是按照中国的法律处理,但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
第八条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第九条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本法。
第十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第十一条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扩展资料
属地原则包括以下两项主要内容:
所谓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是指我国国境以内的全部空间区域,具体包括:领陆,即国境线以内的陆地及其地下层,这是国家领土的最基本和最重要的部分;领水,即国家领陆以内和与陆地邻接的一定宽度的水域,包括内水、领海及其地下层。内水包括内河、内湖、内海以及同外国之间界水的一部分,通常以河流中心线或主航道中心线为界。领海即与海岸或内水相领接的一定范围的水域。包括海床和底土。根据我国政府1958年9月4日发表的声明,我国的领海宽度为海里。领空,即领陆、领水的上空。
同时,根据国际条约和惯例,以下两部分属于我国领土的延伸,适用我国刑法:我国的船舶、飞机或其他航空器。我国刑法第6条第2款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这里所说的船舶、航空器,既可以是民用的,也可以是军用的;既可以是航行途中的,也可以是处于停泊状态的;既可以是航行或停泊于我国领域内的,也可以是航行或停泊于我国领域外或公海及公海上空的。这些船舶或飞机,包括其他航空器,必须在我国登记注册,悬挂我国国旗、国徽或军徽等标志。
我国驻外使领馆。根据我国承认的《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规定,各国驻外大使馆、领事馆不受驻在国的司法管辖而受本国的司法管辖。这些地方亦视同为我国领域,在其内发生的任何犯罪都适用我国刑法。除此之外,根据犯罪行为与犯罪结果在时间或地点方面存在跨越国界等情况,我国刑法又进一步明确了属地管辖的具体标准。
我国刑法第6条第3款规定:“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这里包括三种情况:犯罪行为与犯罪结果均发生在我国境内,这是通常的情况;犯罪行为在我国领域内实施,但犯罪结果发生于国外。例如在我国境内邮寄装有炸药的包裹,在境外发生爆炸;犯罪行为在国外实施,但犯罪结果发生在我国境内。例如在我国境外开枪,打死境内居民。根据刑法的规定,上述三种情况均适用我国刑法。
参考资料:属地原则—百度百科
外国人在中国人犯罪中国有权判他死刑吗?
文 | 磨工法务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可见,在国内,犯故意杀人的行为,最高刑是死刑。
日常中,我们在新闻里看到的故意杀人,大都是中国人在中国境内杀人,且适用我国《刑法》的规定,被执行死刑。
那么,如果一个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杀人,该如何处理?
是否会因为其身份是外国人,而不会适用中国《刑法》,从而不归中国法院管辖?
答案是不会。因为我国刑法采用的是属地管辖原则,即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我国《刑法》。进一步说,无论是哪国人,只要犯罪地是在中国,都适用我国《刑法》,只要犯故意杀人,最高刑均是死刑。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已经存在多起中国法院判决外国人死刑的案例。
比如,在2007年,英国公民阿克毛因从外国携带海洛因抵达中国境内,被中国法院判死刑,并于2009年执行注射死刑。据统计,近年外国人在华被判死刑,罪名以贩毒为主。
除了贩毒犯罪之外,也存在因情感纠纷杀人,而被判死刑的案例。比如,在2010年,德国人菲利普,因情感纠纷,在厦门街头用锤子和刀子杀死他的前女友。后于2014年,厦门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
但这个案子,最后中国法院是否已经对其执行死刑,现在不得而知,网络上还没有进一步信息。
总之,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犯故意杀人行为,除了例外情形,都适用中国《刑法》的规定,接受中国法院的管辖,且最高刑为死刑。
那么,上述的“例外情形”是指哪些情形?
根据《刑法》第十一条规定,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也就是说,如果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犯故意杀人行为,但由于其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因此不受中国法院的管辖,因而不会根据我国《刑法》,而被判决死刑。
该规定具体规定在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中。
根据规定,“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主要是指下列人员:
外交代表(指使馆馆长或者使馆外交人员)、与外交代表共同生活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使馆行政技术人员、与使馆行政技术人员共同生活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来中国访问的外国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外交部长及其他具有同等身份的官员;来中国参加联合国及其专门机构召开的国际会议的外国代表、临时来中国的联合国及其专门机构的官员和专家、联合国及其专门机构驻中国的代表机构和人员的待遇,按中国已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和中国与有关国际组织签订的协议办理,事实上也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从以往中国法院判决外国人死刑的案例来看,由于很多外国国家已经废止了死刑,因此,中国法院在作判决时,除了会考虑法律因素,不可避免地也会考虑国际环境,以及外国政府的态度等。
外国人外籍人士在中国犯罪如何处罚和处理?
外籍人士犯罪如何处罚? 郑环宇称,刑法规定,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对我国公民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构成犯罪事实的,我国刑法有权对其实行管辖。如果犯罪的外国人继续居留在我国的境内,有害于我们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司法机关可以对其驱逐出境。 动手制止施暴是否违法? 郑环宇认为,路人出手制止行为人施暴,可算正当防卫。正当防卫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国外留学生(黑人)在国内犯法了(很严重龌龊的事情)怎么办!!!!
外交豁免 不代表刑事豁免
刑法第八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按刑法规定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对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触犯我国刑法的行为,规定适用我国刑法,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国家利益和我国公民的合法利益。虽然这种行为发生在国外,且由外国人所为,但其犯罪目的或犯罪对象直接针对我们国家及我国公民,直接对国家利益造成了损害,有必要运用刑法对这种行为予以惩戒。根据刑法的规定,对外国人在境外的犯罪,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应当适用我国刑法:
一是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如犯罪的对象直接危害了我国国家的安全和利益,或者直接侵犯了我国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如果外国人犯罪没有侵犯到我国及其公民利益,则不能适用我国刑法。
二是按照刑法规定的最低法定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刑法规定对一种犯罪最低法定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一般都是较严重的犯罪,如果最低法定刑不到3年有期徒刑,由于情节较轻,即使是针对我国国家和公民犯罪,也不适用我国刑法。
三是根据犯罪地的法律,也必须是构成犯罪,并且应当给予刑事处罚的。各国的社会制度、法律制度不同,对于外国人来说,首先是受其本国法律约束,遵守其本国法律,如果一种行为根据其本国法律不构成犯罪,不应受到刑事处罚,虽然符合前两个条件,也不能适用我国刑法。
祝你成功~~~
发布于 2022-07-01 15:16:39 回复
发布于 2022-07-01 13:38:1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