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场所涉毒处罚多少-娱乐场所涉毒违法处罚形式

文章介绍:

我国对娱乐场所所涉嫌毒品违法行为时处罚的形式有警告,罚款和什么?

我国对娱乐场所涉嫌毒品违法行为时,处罚的形式有警告,罚款和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六十五条 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实施毒品违法犯罪行为,或者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毒品违法犯罪行为提供条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

娱乐场所经营管理人员明知场所内发生聚众吸食、注射毒品或者贩毒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给予处罚。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十五条 飞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码头以及旅店、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负责本场所的禁毒宣传教育,落实禁毒防范措施,预防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在本场所内发生。

第二十七条 娱乐场所应当建立巡查制度,发现娱乐场所内有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吉林市特种行业及娱乐场所禁毒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特种行业及娱乐场所的禁毒管理,杜绝特种行业及娱乐场所吸毒、贩毒等问题的发生和蔓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特种行业及娱乐场所是指:

(一)饭店、宾馆、旅店、洗浴、按摩室等场所;

(二)歌厅、舞厅、酒吧、网吧、棋牌室、游戏厅(室)等场所;

(三)其他特种行业及娱乐场所。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特种行业及娱乐场所禁毒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第四条 市公安局是全市特种行业及娱乐场所禁毒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禁毒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指导、督促特种行业及娱乐场所建立健全禁毒管理有关制度;

(三)与特种行业及娱乐场所负责人签订禁毒责任书;

(四)负责对特种行业及娱乐场所负责人和从业人员进行禁毒知识培训及备案工作;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毒工作职责。

县(市)区公安局负责本辖区内特种行业及娱乐场所禁毒管理工作。

市公安局、县(市)区公安(分)局禁毒工作管理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市工商、文化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特种行业及娱乐场所相关禁毒管理工作。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开办特种行业及娱乐场所或者在特种行业及娱乐场所内从业:

(一)曾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

(二)因犯罪曾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三)因吸食、注射毒品曾被强制戒毒的;

(四)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六条 特种行业及娱乐场所开办后15日内,负责人持本人及从业人员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到所在地市、县(市)区公安局为本人和从业人员办理备案手续。

未办理备案手续的,不得在特种行业及娱乐场所从业。第七条 特种行业及娱乐场所负责人应当在所在地市、县(市)区公安局禁毒工作管理机构的指导下,对从业人员进行禁毒宣传和守法经营教育。

特种行业及娱乐场所负责人、从业人员应当自觉接受市公安局禁毒工作管理机构的培训和教育。第八条 特种行业及娱乐场所应当建立巡查制度,发现贩卖、吸食、注射毒品等行为的,必须立即报警。第九条 特种行业及娱乐场所负责人必须遵守下列禁毒管理规定:

(一)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和措施;

(二)与从业人员签订禁毒责任书;

(三)大厅、包厢、包间内显著位置必须悬挂禁毒警示标志,并注明公安机关和文化行政管理等部门的举报电话;

(四)包厢的门锁、门窗透明度、灯光等应当符合要求,包厢内的电视应当设置禁毒宣传屏幕保护系统。第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手续的,由市、县(市)区公安局禁毒工作管理机构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按照未备案人数每人1000元至300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第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未建立巡查制度的,由市、县(市)区公安局禁毒工作管理机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对特种行业及娱乐场所处以5000元至30000元的罚款,对负责人处以500元至1000元的罚款。第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发现贩卖、吸食、注射毒品等行为未报警的,由市、县(市)区公安局禁毒工作管理机构对特种行业及娱乐场所处以5000元至30000元的罚款,对负责人处以500元至1000元的罚款。第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九条(三)规定,未按照规定悬挂禁毒警示标志或者禁毒警示标志上未注明公安机关和文化行政管理等部门的举报电话的,由市、县(市)区公安局禁毒工作管理机构给予警告,并限期改正。第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九条(四)规定,包厢的门锁、门窗透明度、灯光等不符合规定要求,或者包厢内的电视未设置禁毒宣传屏幕保护系统的,由市、县(市)区公安局禁毒工作管理机构给予警告,并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其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第十五条 特种行业及娱乐场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县(市)区公安局禁毒工作管理机构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责令其停业整顿3个月至6个月;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其特种行业或者娱乐经营许可证,并对直接负责的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0000元至20000元的罚款。原发证机关在吊销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一)发生涉毒行为被处罚后,未采取相应措施,未健全、落实管理制度,导致再次发生涉毒违法行为的;

(二)从业人员为吸毒、贩毒人员通风报信,妨碍缉毒、禁毒工作的;

(三)从业人员参加吸毒、贩毒活动或者为消费者提供毒品的。

我国对娱乐场所所涉嫌毒品违法行为时处罚的形式有警告罚款和什么?

我国对娱乐场所所涉嫌毒品违法行为时处罚的形式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和非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至6个月、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

法律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下列行为提供条件:(一)贩卖、提供毒品,或者组织、强迫、教唆、引诱、欺骗、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二)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嫖娼;(三)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四)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五)赌博;(六)从事邪教、迷信活动;(七)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娱乐场所的从业人员不得吸食、注射毒品,不得卖淫、嫖娼;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上述行为提供条件。

第四十三条娱乐场所实施本条例第十四条禁止行为的,由县级公安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至6个月;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我国对娱乐场所不嫌毒品违法行为时处罚的形式有警告罚款和什么

禁毒法规定娱乐场所涉毒应当罚款并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六十五条 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实施毒品违法犯罪行为,或者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毒品违法犯罪行为提供条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

娱乐场所经营管理人员明知场所内发生聚众吸食、注射毒品或者贩毒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给予处罚。

禁毒法规定娱乐场所涉毒应当罚禁毒,罚款和什么?

禁毒法规定娱乐场所涉毒应当罚款并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六十五条 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实施毒品违法犯罪行为,或者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毒品违法犯罪行为提供条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

娱乐场所经营管理人员明知场所内发生聚众吸食、注射毒品或者贩毒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给予处罚。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二十七条 娱乐场所应当建立巡查制度,发现娱乐场所内有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二十八条 对依法查获的毒品,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毒品违法犯罪的非法所得及其收益,以及直接用于实施毒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设备、资金,应当收缴,依照规定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原文链接:https://671922.com/43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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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2-07-02 03:09: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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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2-07-01 23:37:26  回复
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娱乐场所经营管理人员明知场所内发生聚众吸食、注射毒品或者贩毒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给予处罚。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十五条 飞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码头以及旅店、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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